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所以這是您對此釋字第...(恕刪)
多數決不可能違憲的,因為在共同持分的土地上這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但在獨立持分的土地,是否可以強行多數決,其實是要回歸到都更法第一條的目的"公共利益"上。
文林苑一案,內政部目前公布的公益數據是0,一點都不符合比例原則,實在沒有強行多數決的依據,甚至連取得都更獎勵容積的條件也沒有。
這部分不需要討論違不違憲,要討論的恐怕是違不違法。
聞鄰怨部分違憲的判決出爐後,許多人就忘了違法的部分,然後又再輪迴一次,這樣好累。
kuoyuan1 wrote:
多數決不可能違憲的,因為在共同持分的土地上這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但在獨立持分的土地,是否可以強行多數決,期時是要回歸到都更法第一條的目的"公共利益"上。
文林苑一案,內政部目前公布的公益數據是0,一點都不符合比例原則,實在沒有強行多數決的依據,甚至連取得都更獎勵容積的條件也沒有。
這部分不需要討論違不違憲,要討論的恐怕是違不違法。
聞鄰怨部分違憲的判決出爐後,許多人就忘了違法的部分,然後又再輪迴一次,這樣好累。...(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牽涉到法規保護畸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