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哥+ wrote:
想要證明地主貪心的最好方法就是,把文林苑所有每戶可分得的權利變換及協議合建通通攤在陽光下.
把最真實的股東權益分配周知天下,我們纔有辦法判斷到底是誰在貪心.

killy_chu wrote:
公信力不是你說了算,
也不是路人甲說了算,
攤在陽光下 自己就有公信力!

SElephant wrote:
新提出的都更法修正案就是想利用明文規定的方式,強制要求估價師要由商、官、民三方各找一個來簽核,來取代過去沒有硬性規定誰得找估價師來的模糊狀況。此概念有點類似商業糾紛中仲裁人是由糾紛的雙方與法院方各指定一人來進行的作法。
這樣的修法提議,正說明了過去的黑箱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