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6

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Erichuangtw1980 wrote:
發文請先做功課,ht...(恕刪)


就算文林苑房屋超過50年 沒有鑑定沒有危樓為何要強行都更 沒有建商運作有誰相信


都更戶 與 王家的對質,

表示事情並非如同表面上那樣.

(有人在說謊)

---------------

過度的拿出憲法來無限上綱,

而不知依據整體社會發展,來進行修正與調整,

實非百姓之福.


alumic wrote:
都更戶 與 王家的對...(恕刪)


現在所謂的發展就是拆舊蓋新 有空間就蓋 賺到利益後發生問題時推脫拉扯 根本沒有長遠規劃

肥貓宅男 wrote:
現在所謂的發展就是拆...(恕刪)

這確實是問題
幾年前都更處來社區開說明會
小弟問:地段不好,一坪是否真的能換到一坪?
都更處人員說:或許換不到
小弟問說:那是否政府應該在地方予以整體規劃和建設,提升區域的生活品質和價值,這樣不就可以達到一坪換一坪以上,建商也比較能釋出較多給原住戶!
都更處人員說:是這樣沒錯,我在這說明只是負責講解都更相關說明,關於您說的部分您可上網mail給都更處!

肥貓宅男 wrote:
就算文林苑房屋超過5...(恕刪)



你又忘記王家得都更是因為他事畸零地袋地啦?!
總是丟三落四的,不好不好。

豆子小珍珠 wrote:
你又忘記王家得都更是...(恕刪)


你倒說說台灣過去什麼時候因為你是無法獨建畸零地,

就逼迫你必須強迫賣給臨地?

找個例子出來吧?!


其實,不是一定不可以,畢竟有法可行,但為什麼地方政府始終不願硬幹?

認真想一下這問題就好了
!!! 版上建商派是非觀一向異於常人,

認為只要能找出個理由,弄出個法條,就可以想怎樣就怎樣?

文林苑案到現在為止的發展就告訴你,法律不見得照你想走的方向去用去走!


一路自說自話是沒用的,文林苑不會因為你宣稱"依法"就可以奪下王家土地!

目前來看就是如此!

k.k2001 wrote:
這確實是問題幾年前都...(恕刪)


台灣的都更,尤其是這些建商插手擔任主持人的都更,

基本上無利可圖,是沒人肯幹的!

所以都更處基本上為了避免惹事自找麻煩,往往是"照章行事"而已,

反正最後皆大歡喜就好,至於中間可能有人被拐,有人被騙,這不是咱們政府會管的!

他們要的是"業績"! 只要提得出數據,可以拿來選舉時使用就可以了!



建商畫的美麗地圖,就等你簽下同意書,拆了你家,就可以為所欲為!

就算你後來發現不對勁想反悔,也不可能了。。。。

現在問問文林苑同意戶,讓時間重走一次,要不要再簽下同意書?

他們的答案會是什麼?

豆子小珍珠 wrote:
你又忘記王家得都更是...(恕刪)


然後呢 同意戶是嗎 這點你根本不敢提
kuoyuan1 wrote:
大法官和監察院,這幾年的實質力量真的被削弱很多,這牽涉到主政者的心態問題。

判決出來了,除非有了尊重法治的主政者,否則真如您所說,沒甚麼實質力量。...(恕刪)


有人拿王家法院敗訴
批評王家還再無理取鬧,

這類網友論點看似有理,但本人極不能認同,因為,

看了大法官解釋文及幾個有關土地徵收訴訟案判決文後

本人要勸那些法院萬能論者要死心


因為法院對於徵收及都更訴訟案,

通常是基於尊重行政權專業,因此只進行『形式審理』而非『實質審理』

也就是法院只會審查行政機關是否依法行政,程序上是否『違法』加以審查,

至於背後所涉及攸關百姓權益的『比例原則』,法院就會完全尊重行政權專業,而不加以實質審理

因此都更或徵收受委屈的小市民

想要透過法律程序爭回公道,可以說比登天還難

豆子小珍珠 wrote:
你又忘記王家得都更是因為他事畸零地袋地啦?!

你又忘了畸零地協調會到現在還沒開?
你也忘了文林苑目前公共利益數具被歸零?
  • 37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