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http://pnn.pts.org.tw/main/?p=30783
伯辛老師 說道:
2012/04/30 at 19:06:13
“明修棧道, 暗度陳倉”的計策,我覺得建商的確有「善意回應」了,他們已經變更建築設計了, 改為蓋帳篷不是嗎? ~~~ 不過,建商私底下作的是“明修棧道, 暗度陳倉”的計策,他們不斷策動36戶以律師帶領與王家叫罵,在工地用推土機製造紛擾,住戶去台北市政府抗議,在工地再搭帳篷與臉書「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粉絲團 ~ ~ ~ 其實這些都是 “明修棧道”的烏賊煙霧彈。
中時報導說建商" 至於段幼龍在本月底將持股一千五百張持股交付信託,成立「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信託金額市值約一千六百萬元,引起文林苑糾紛脫產疑慮。"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董事長段幼龍在敏感時刻,委華南銀行信託六十一%持股。其實建商應在積極趕工銷售脫手,北市民生西路的「樂揚千里」北市文林路「林與園」等建案,以免被法院聲請假扣押信託受益權。其實這些才是真正“暗度陳倉”的計策。
報華南銀信託主管說,涉及客戶資訊無法回應,但依法債權人(文林苑預購戶,台北市府或王家)一年內可向法院聲請撤銷信託。金融信託專家建議,若台北市政府或王家有疑慮,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信託受益權。
林淑芬等41名立委日前已完成釋憲聲請案連署。該聲請釋憲文指出,都更條例多數決機制有違憲之虞,且欠缺妥適救濟機制,違背憲法及兩項國際公約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強制拆遷機制也違反憲法及公約比例原則的要求,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等違憲疑慮。
呂學樟等51名立委連署的釋憲文指出,都更條例賦予建商經法定程序及比例表決機制,強制合併相鄰土地、建物等參與都更,僅有多數決原則,無保護少數人制度,違反憲法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及人民受有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的保障。。所以說,一旦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都市更新條例」違憲,那麼後續台北市政府的國賠,建商的違約賠償就 . . .
金融信託專家表示,因段幼龍是都更實施者,也是樂揚負責人,未來若因強拆案涉及損害賠償等官司糾紛,段幼龍都會有連帶責任。建議若台北市政府或王家有疑慮,又擔心拖過一年,來不及主張撤銷信託,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信託受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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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mobile上這麼多人都在當粉絲團哪...
一面跟大家吵.. 一面掩護建商暗渡陳倉..
連剛註冊的帳號也來大大尬一角!!!
認為都更案有疑慮的, 也不只是在野黨而已, 執政黨立委照樣連署釋憲...
奇怪, 沒有當事人同意, 可以拆人家房子給建商蓋豪宅圖利, 用常識都知道糟到不行的事..
怎會有人蠢到說這樣做真好, 很好?!!!
建商看來敗象已呈... 粉絲團領完工讀金, 回家睡覺比較上算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