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dawebber wrote:整件事件只要建商重新...(恕刪) 因為在取得王家同意之前,建商已將王家土地納入規劃,依基地面積設計大樓並送件申請建照,市政府也核准了,有建照當然就可以賣預售屋,所賣出的空中閣樓是有簽合約的,若是縮減基地可賣戶數當然減少,大樓外觀、樣式也都不一樣,這都會衍伸承購戶民事求償問題。遲遲未能開工,市政府得面臨建商與原公寓住戶的壓力,再拖下去甚至必須面對國賠問題,因此,在形式合法之下犧牲王家兩戶是意料中的事!整個事件荒謬的是建商未完全取得土地卻可以合法先賣預售屋,這也是讓整個事件無轉圜餘地的主因,都更處曾表示建商可以提出申請,將王家兩戶排除,都更處會配合作業,但建商卻沒提出排除申請。
rogerlty wrote:這個案子目前為止的新...(恕刪) 1.王家並未提供土地同意書,意即土地產權從未脫離王家之手;至於建照如何下來,你該去問市政府,發照明顯違法,公務員卻願意實行,背後無人撐腰怎麼發得下去?2.讀建築研究所不代表瞭解法規。碰觸「土地與都更條例」的是地政與都市規劃專業。建築專業只負責建築個體法規,包含結構、消防、機電、基地線、量體,土地政策非建築專業人制定。更何況,建築研究所的方向,是在開發對人類與環境有善的空間方法,例如材料、工法、永續建築......。不是做「都更」。
dos1976 wrote:我們永遠不知道真相,...(恕刪) 同意大部分不過這句話怪怪的『你透過土地漲價賺到的每一分錢,都是你的子女要透過幾倍的勞動才能償還的國債。』你的子女要改成別人的子女才對這就是為何大家拼命炒房價的原因,唉另外針對文林苑事件這個案子,希望可以鬧大一點不過我開始覺得會不了了之了
snowsakura0823 wrote:新聞報的都是王家的單方面說法. 其他住戶的聲音呢? 通通被鄉民 & 做新聞的記者忽略 那些已經搬遷的住戶就活該多等2年多嗎?我也不想我家被強拆 但是相同的 我也不爽因為喬不攏而讓我的都更權益被拖好幾年都把錯誤丟給建商跟政府就好了阿....他們花了很多時間在協調 其他幾戶都OK位什麼只有王家不願意? 王家是獨立產權願意都更皆大歡喜不願意都更就錯了嗎是建商吃人夠夠硬把王家劃進都更區這樣他的房子格局好蓋更多層賺更大其他36戶我覺得不值得同情他們不也聽建商片面之詞獲取個人片面利益等了3年房子沒著落怪誰當然應該要去找建商請求賠償呀
能都更是最好不過,解決很多問題,很多老房子是沒有設停車場,或者是車位根本不足,基本上我是支持都更的。但是以文林苑來說,整個資料看下來,很多地方是有爭議的,當土地有爭議的時候,為什麼可以先銷售,事實上,也可以把王家排除在外,說一句最難聽的,把王家排除在外,這個小地基本上也再沒有都更價值,所以也沒有炒作題材,為何要強制拆除王家的房子,手法之粗糙有很大問題。王家雖然房子被拆,有很多事是拆之前來不及做,但是很多人提到大法官釋憲,就請大法官釋憲,要是都更法有問題,就申請國賠。甚至,假設都違法了,那文林苑算違樓嗎?那也是要依法拆除囉。
今天誰給予文林苑的建商財團有權決定誰是釘子戶?? 如果你心中還希望台灣擁有公平正義,到另一版進來看看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59857&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