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哥 wrote:
台北市政府都已把地號...(恕刪)
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八條
權利變換範圍內設定地役權之土地,該地役權消滅。
前項地役權之設定為有償者,地役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相當補償;補償金額如發生爭議時,準用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
如果前街5巷不是既成道路那當然不用談這個問題了。
如果前街5巷是既成道路,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八條,
當權利變換範圍確認,
依照公告的權利變換日之後,
前街五巷就不再是既成道路,
而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的地役權人就是五巷那幾戶,
之前如果是無償通行,
那也沒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補償。
根據以上,
王家如果再權利變換計畫確定之前提出以前街五巷為建築線的話,
可能還有機會救一下803號地,
只是王家的一切動作真的是太晚才做了。
AL168 wrote:
"所以您的意思是王家...(恕刪)
是上來討論或是吵架看您自己了
很多人熱心的想在 私權 或 建築線 或 既成道路 上來為王家解套
但最大的問題是 王家人根本什麼都不做啊
私權被法律限制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您不提出法理上可行的方案
只一味的濫情說這裡不合理那裡不合理
那你跟上來吵架的也沒兩樣
先前我至少還提出一個最終退場機制的想法
希望政府能針對不同意者發存證信函
(提醒不同意參加的條件,例如買下六米道路連接方能擁有建築線退出都更等等)
王家人壓根沒有要付費通行的想法
因此結局只有1.被包圍無出路。2.被拆掉加入。
然後法官選擇了後者而已
個人相信,事實的真相只有一個,最後會由時間來還原事件真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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