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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除釘子戶是正確的


Donlin5633 wrote:
而且重點不在他們簽不簽~~~~
而是政府為什麼能在沒取得當事人同意書就可以發給建商完整的銷售權~~~~~
這些過程~~~沒有人須要負責~~~蓋章簽核的都沒異議~~~???能當官的不都是精英份子嗎@@


請參閱詳細的都更條例,
或都更條例36條,是這次爭議的法源。

法是立法院訂的,您覺得北市府怎麼辦?可以不依法行政嗎?

而且您知道為什麼會拖兩年嗎?如果不是北市府幫王家壓下找辦法協商,
會拖到今年才拆嗎?

王家子弟有建築師,北市都更區域也是早就劃定公告的,
為何他們家可以在全案申請定案前對這事都毫無所悉?沒有聞問?

都更一定是要有函請所有權人出席表明意願的程序,否則市政府會違法的。

另外有關鍵在於:建物漢土地的所有權人經常是很複雜或人間蒸發的,倘若立法採行「主動放棄」原則,那請問只要有一戶、或一塊畸零地的所有權人很複雜、或人間蒸發,是不是就全都別動了?

那其實也就壓根不必都什麼更了~
博甚麼同情
老家不想賣不行嗎
人家的祖厝耶
土地也人家的
你一句話就可以說甚麼你沒反對
人家要賣人家會說
好奇怪
房子跟土地都是王家的
今天王家要賣2億 要賣5億
都是王家的事情
如果建商談不攏 買不起
那就乖乖的旁邊站去
要賣建商土地 價錢還建商開
有這種道理嗎??
王家不賣
那你就不能把王家算進去
王家並沒有同意要賣房子
建商預售屋就賣完了
那不是有鬼嗎
加上一個看起來像是為建商圖利的政府
強勢驅逐弱勢
我們納稅人養的警察
是幫建商賺錢的嗎

郝龍斌說要負責
他憑什麼負責
下台??
還是拿我們的納稅錢去賠 王家
還是拿我們的納稅錢去賠建商

都更這種事情,沒有全部滿意的啦~
沒有集結全部人的力量與建商談價碼,
最後用一堆社會資源來看建商跟王家的爛戲
搞了這麼久,沒出人命。這個都更算是文明了!!!!
以前那些沒搬出~半夜就被放火燒房子的~
我怎沒看到媒體去幫他們申冤~
收視率在哪裡~記者就在哪裡~
收視訊在哪裡~自以為的正義就在哪裡!!!!
拜託一下!!!兩個有錢人在鬥~
旁邊一堆湊熱鬧~還引經據典的~真的省省吧!!!
哀~ 反正說風涼話都很簡單

話說 你該不會是北市政府的01人員吧~

Donlin5633 wrote:
有圖有真像~~~當初...(恕刪)

+1
明明就有『懶人包』清清楚楚載明王家從一開始的意願─就是拒絕,而什麼『雙掛號』真是令人氣的笑不出來,儼然信就是他寄的一樣,這幾天看了不少的大大的PO文、回文,感覺上,雖然無恥、無能、無知的人不少,打手、工謮生更是不計其數,但這社會有溫暖、有正義、有血有淚、有大愛的仍然比比皆是,這就是我們的熱愛的台灣!各位有小蝦米加油,不要被這些可惡的大鯨魚所打敗!

jedimaxima wrote:
看了大多的文章都是對...(恕刪)



你的講法完全不對吧

當初並不是王家跑去跟政府要求都更的

人家是好端端的住在那 你自己跑來要人家都更本來就應該跟人家談好條件阿

不然以後政府要拆你家 你也同意嗎??

說甚麼犧牲一戶成就全部人這種鬼話只有極端功利主義的人才說得出口吧

你的價值觀覺得這樣比較好為什麼王家人不做

問題是人家不一定覺得這樣比較好啊

以自己的價值觀衡量全世界所有人的價值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berlin1225 wrote:
明明就有『懶人包』清清楚楚載明王家從一開始的意願─就是拒絕,而什麼『雙掛號』真是令人氣的笑不出來,儼然信就是他寄的一樣,這幾天看了不少的大大的PO文、回文,感覺上,雖然無恥、無能、無知的人不少,打手、工謮生更是不計其數,但這社會有溫暖、有正義、有血有淚、有大愛的仍然比比皆是,這就是我們的熱愛的台灣!各位有小蝦米加油,不要被這些可惡的大鯨魚所打敗!



台灣是法治國家,有糾紛就得上法院用法律裁量,

就像地檢署如果發公函給您,而您自認理直氣壯沒做虧心事而不與理會,那其實只會更糟。

主動主張權力好像很無奈地像是法治國家的本質。
這個因該是建商派來的工讀生,所以回應再多對這個工讀生都沒用,因為她是拿人錢財,來01耍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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