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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除釘子戶是正確的

釘子戶已經解釋到不想解釋了

沒大腦發言前請去GOOGLE一下釘子戶是什麼

不是建商要買你家你不賣就是釘子戶,懂?


jedimaxima wrote:
看了大多的文章都是對都更流程不瞭解的人,說只要把王家劃在都更範圍外就好

那建商重新規劃的錢王家要出嗎?更何況在談都更初期建商都會很明確的詢問每個住戶有無都更意願

王家在那時候選擇不出聲就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了(或者是有簽同意書打算之後再和建商談條件)然後談不攏再來搏取社會大眾的同情

讓其他36戶住家三年無家可歸他們自己住的安心?我只想說這種結果是王家自找的

當初又不是不讓他們表示意見,如果王家在都更初期就明確表示不願劃進都更範圍根本就不會有今天這種結果,結果他們自己選擇用消極態度來面對,覺得政府不會真的去拆他們的房子

現在政府拿出魄力來拆屋我只想給個讚,後面還有上百個都更案的釘子戶需要鏟除的,郝市長加油!...)

對罵!郝市長加油!!!

peter3794545 wrote:
原來台北市政府 在0...(恕刪)

+1
可能不是工讀生而已,都有民意代表發言了,官官相護,護主心切......啊!這就是我們的社會,看看國外,針對所謂的『釘子戶』的處理方式是如何的尊重人權,如何善待用戶,根本不可能還會有警察(暴力)介入,房子拆了,每個相關主管、首長,才在電視上演戲(掉眼淚、眼眶泛紅),挖咧!真是一堆沒人性的政客,看到電視中的那些嘴臉,真想把電視砸了!(連那姓吳的也是拿金馬獎的!)呸!一堆狗屁,(那位蘇小姐真是不簡單,找吳先生陳情)
如果釋憲被駁回 不知道鄉民會變成怎樣的說法

會力挺 建商媽
笑死人了人家不缺錢,住透天的為什要參加都更呢,說難聽還不是建商貪圖台北市的高房價,今天換做是妳在台北市的透天住宅來給建商打掉要不要,講這種話的會有報應的。歐、美、日都有都更保留不拆的房子,連中國都有,台灣反而變的更差。
啥時會都更到我家,我也想來當釘子戶,抬高價
很感謝您花了不少時間整理這類相關事務

事情回歸源頭
過程中只看見建商邀約 並沒有看到王家任何承諾
疑問的是 想跟您請教 這契約是成立的?!
如積極的參與公聽會 王家的反對是歸屬於那5%以下的一群
所以依您闡述參予 如有參予
是答應該案的邀約並做了承諾(這邊表示反對)
這樣還比較像是契約成立
如是這樣 才會有比例原則同意的狀況
但事實並非如此 您說是吧!
不參予就是冷處理? 這點很讓人難以認同
例: 一紙估價單 套裝電腦27900 寄信到你加用雙掛號
看到估價單 或者連估價單都沒看到
電腦公司 難道就可以依雙掛號證明 要求民眾付款購買嗎?!
否則違約?! 強制執行?!

這跟您提出 有雙掛號證明 王家不回應 就表默認?!
依樣非常不合乎道理跟法規吧

另一項疑問 建商向市政府提請都更一案
這幾年來政府不都是參予其中的腳色嗎?
怎麼會是被動腳色? 作為是什麼?
如在這其中作了相當多的協調 應該可拿出會勘簽到或訪談之類的證明文件
證明市府在這環節裡有積極作為 您說是吧?!
而非 強拆之後 一擲話語丟出"立法"中的缺陷
讓人民很不能了解那國家之於人民居住的"安全感"何在?!


推樓主的論點

另外北市府依法執行也有正當性,此案最高法院都判敗訴

引用網友舉出的判決書重點
1.依都更條例~符合法定比例與程序~
2.王家基地不在“建築線”旁(沒有臨路)~又被都更基地包圍~無法自行改建~
3.王家聲稱未接獲公聽會通知~不足採信~

有問題的是王家跟建商的溝通,叫市府前期作業就介入??不就剛好被告圖利他人

realeric wrote:
如果釋憲被駁回 不知道鄉民會變成怎樣的說法

會力挺 建商媽


不用說如果

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釋憲一定被駁回

官官相護不是假的成語

abyss0706 wrote:
小弟想要問一個問題 ...(恕刪)


再去重新看一次,

這個事件,沒有所謂的釘子戶,

土地是王家的,土地上蓋的房子也都是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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