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uschiu wrote:
1. 法庭上敗訴,可能是因為法官寧可引用有利建商的法條,而不引用有利王家的法條,但具體為何,非我所能回答。
什麼可能,你說了算嗎?
又來一個自大,自以為是大法官的...
後面你自己又承認非你所能回答,
怎麼又突然謙虛起來了?
你的邏輯好亂,不如我來幫你解釋一下好了,
就是"不合你意的你聽不進去,但你又無法引用法條說服別人",
應該是這樣吧

法官的判決你不鳥,鄉民跟你解釋的法規你也沒看,
去看那明顯唬爛的懶人包,
懶人包說有建築線是唬爛的,早已被戳破很久了,
你還在無限迴圈,算你厲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