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擁有主導地位者分得最多的利潤
一般建商參與的都更中
建商都是業主 居於主導地位
住戶只是以土地出資參與其中
沒有發言權的小股東
分得少是當然
我認為理想的模式是
以住戶為主體
建商只是受聘的經理人 領取酬勞頂多加上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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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條件說清楚當然可以避免事後的困擾
但只要住戶和建商之間主從關係
仍然是維持建商為主 住戶為從的現狀
那麼建商取走大多數利益的情況不會改變
而利潤不夠的社區永遠也無法獲得都更/改建
Kennybee27 wrote:
其實自己整合 困難度不低
加上住戶無監造經驗 (除非您家鄰居是專業建築師或建商)
不然 光材料 建築工法 監造 申請建照 地政事務 工人薪資 水電瓦斯等
就有的搞了 更別說資金不足時 出錢建造
一般大廈 連個洗水塔/電梯保養/管理費/公共空間打掃/油漆粉刷
都還有人死皮賴臉的不出錢 才幾千元 更別說數萬元/數百萬元
這事情 還是交給專業的去處理 倒是住戶委請幾個公正的律師
凡是依照契約來走 任何改建條件通通白紙黑字寫清楚
也就不會有黑箱作業 誰分的多誰分的少 通通寫明
若有不對勁 還可以找律師去瞧
不過...住戶跟建商還是要彼此信任互助才能創造互利
不然通通免談 搞個都更 一堆人明爭暗鬥 聽了就很累人
我想舉個例子:
今天老王有間老透天想改建
因為老王自己不懂如何蓋屋
找了個工頭
工頭說老王你不用付錢
可是五層透天蓋好後工頭要拿走一樓店面和二三樓
四五樓才是你老王的
你說老王會答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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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荒謬 對吧
想也知道老王寧可付錢給工頭
蓋完房子五層樓都是老王的
更何況可以和銀行借錢來付給工頭
可是
換成了公寓社區或整排透天
為什麼就認為和建商談分配是理所當然呢?
當然難度有差 金額有差
可是利益差異真的是很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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