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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人在等都更?

其實自己整合 困難度不低
加上住戶無監造經驗 (除非您家鄰居是專業建築師或建商)
不然 光材料 建築工法 監造 申請建照 地政事務 工人薪資 水電瓦斯等
就有的搞了 更別說資金不足時 出錢建造
一般大廈 連個洗水塔/電梯保養/管理費/公共空間打掃/油漆粉刷
都還有人死皮賴臉的不出錢 才幾千元 更別說數萬元/數百萬元
這事情 還是交給專業的去處理 倒是住戶委請幾個公正的律師
凡是依照契約來走 任何改建條件通通白紙黑字寫清楚
也就不會有黑箱作業 誰分的多誰分的少 通通寫明
若有不對勁 還可以找律師去瞧
不過...住戶跟建商還是要彼此信任互助才能創造互利
不然通通免談 搞個都更 一堆人明爭暗鬥 聽了就很累人
我認為關鍵在於主導權 主導地位

因為擁有主導地位者分得最多的利潤

一般建商參與的都更中

建商都是業主 居於主導地位

住戶只是以土地出資參與其中

沒有發言權的小股東

分得少是當然

我認為理想的模式是

以住戶為主體

建商只是受聘的經理人 領取酬勞頂多加上獎金

----

把條件說清楚當然可以避免事後的困擾

但只要住戶和建商之間主從關係

仍然是維持建商為主 住戶為從的現狀

那麼建商取走大多數利益的情況不會改變

而利潤不夠的社區永遠也無法獲得都更/改建

Kennybee27 wrote:
其實自己整合 困難度不低
加上住戶無監造經驗 (除非您家鄰居是專業建築師或建商)
不然 光材料 建築工法 監造 申請建照 地政事務 工人薪資 水電瓦斯等
就有的搞了 更別說資金不足時 出錢建造
一般大廈 連個洗水塔/電梯保養/管理費/公共空間打掃/油漆粉刷
都還有人死皮賴臉的不出錢 才幾千元 更別說數萬元/數百萬元
這事情 還是交給專業的去處理 倒是住戶委請幾個公正的律師
凡是依照契約來走 任何改建條件通通白紙黑字寫清楚
也就不會有黑箱作業 誰分的多誰分的少 通通寫明
若有不對勁 還可以找律師去瞧
不過...住戶跟建商還是要彼此信任互助才能創造互利
不然通通免談 搞個都更 一堆人明爭暗鬥 聽了就很累人

huron wrote:
整合住戶的確是個吃力...(恕刪)

要政府主導不切實際,公務員有什麼動機要去擔負這個責任,連依法行政都會被告,誰要去當黑臉,在資本主義的社會,有錢能使鬼推磨,往好的方向來說拿錢好辦事, 為了賺取利益,被罵被告他也得認,法律是保護弱者的,政府只要保障建商不違法即可,
凡事不要想的太完美,,,, 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
補充上文

我想舉個例子:

今天老王有間老透天想改建

因為老王自己不懂如何蓋屋

找了個工頭

工頭說老王你不用付錢

可是五層透天蓋好後工頭要拿走一樓店面和二三樓

四五樓才是你老王的

你說老王會答應嗎?

-----

很荒謬 對吧

想也知道老王寧可付錢給工頭

蓋完房子五層樓都是老王的

更何況可以和銀行借錢來付給工頭

可是

換成了公寓社區或整排透天

為什麼就認為和建商談分配是理所當然呢?

當然難度有差 金額有差

可是利益差異真的是很龐大‧‧‧




我認為交給建商"都更"才是不勞而獲的心態

簽個名 拿了租屋補助搬家 幾年後等著住新房

名副其實不勞而獲 實則損失更大


jason000111 wrote:
要政府主導不切實際,公務員有什麼動機要去擔負這個責任,連依法行政都會被告,誰要去當黑臉,在資本主義的社會,有錢能使鬼推磨,往好的方向來說拿錢好辦事, 為了賺取利益,被罵被告他也得認,法律是保護弱者的,政府只要保障建商不違法即可,
凡事不要想的太完美,,,, 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

Kennybee27 wrote:
其實自己整合 困難度...(恕刪)


自己住戶整合的難度在於. 一樓和頂樓違建部份也要分.
住在中間樓層的人會認為.那些違法使用的人.已經爽很久了.
不然大家等到自然倒塌.大家依土地權狀來分.一定分的比較多.
還有那種有房子.沒土地的.也是個問題.
頂樓和一樓的違建部分

絕對不能列入計算

否則中間樓層住戶應起訴把違建都拆除(同時追討不當得利)

很難有其他辦法

整合要繼續走下去

就必定要回復到公平合法的基準點

不論最後是自力改建或交給建商都一樣

ellon wrote:
自己住戶整合的難度在於. 一樓和頂樓違建部份也要分.
住在中間樓層的人會認為.那些違法使用的人.已經爽很久了.
不然大家等到自然倒塌.大家依土地權狀來分.一定分的比較多.
還有那種有房子.沒土地的.也是個問題.
huron wrote:
頂樓和一樓的違建部分...(恕刪)



除非政府敢把民國84年前的違建給拆了.
再來多幾件法院判決.一樓頂樓違建.要返還不當得利.
不然有一堆人.都想違建好處多.死都不拆.
藍綠兩黨.誰不要命.敢去動老違建.不想當選嗎

huron wrote:
頂樓和一樓的違建部分...(恕刪)

四樓公寓,一樓與頂樓佔50%,中間樓層沒佔半數,都更談的動嗎?
少一個章都不行

談都更
等房子爛到垮掉還比較快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那若是5層樓公寓.....

rogerkuo2001.tw wrote:
四樓公寓,一樓與頂樓...(恕刪)
忍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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