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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真脆瓜 wrote:
都更本來就是對人民有...(恕刪)


當你6,7,80歲

住著一棟祖先留下來的遺產

而且生活無慮時(假設手上還有千萬現金存款)

你就未必會這樣想.....

房子內都是回憶
願意一坪換一坪的人你真的有搞清楚狀況嗎??

假設原本你家是單層40坪獨棟5樓透天,總計200坪

這時你享有土地持分40坪,使用面積200坪

但是當建商跟你交換條件,一坪換一坪

但是原本40坪的建地被蓋了15層樓

雖然你還是擁有使用面積200坪

但是土地持分已經被分成 擁有的5層/總共15層

只剩下原本的1/3,這樣妳會覺得賺到嗎?


房屋的價值來自於他的土地持分佔基地多少

房屋本身根本就不值錢

這也是為什麼雙北市老舊公寓會漲價的原因

因為每一戶的土地持分比集合式大樓還多...
我呼籲郝市長先徹查北市府對文林苑有無貪污之嫌。95%的人都知道文林苑周圍項到太窄,無法通過消防法規。樂揚不但通過了,還獲得消防獎勵容積。
為了文林苑100%居民的安危著想,為了"大囍市"的悲劇不再重演,郝市長你也認真執行你市長的責任,好好管理北市府吧。

Need For $$$ wrote:
郝龍斌真的是白目仔一個
王家"獨棟"且"不是在土地中間"
很明顯就是被建商硬上
難道決策連這麼重要事情連看都不用看嗎?
選你出來當市長是幹嘛的??
你到底收了多少錢??垃圾!!


王家的土地被劃在都更單元內的邊角
算是都更土地中的畸零地
依照都更法
是可以強制都更的

willk wrote:
加油!...這個政府習慣在晚上侵犯人民權力


因為當頭的是美國人,台灣晚上時美國正好是白天
這只是屁話,根本是民主式強暴,二十個男人跟一個女人,可以用投票的方式決定要不要性交嗎?
根據郝市長的說法,我們不能為了5%人的權益,多數人的權益一定要保障,真是歪理
那些住戶可以自己決定要重新建造可以啊,誰說一定要他們家一起蓋?再說他們的房子根本在一邊
仔細看看那些文字、數字遊戲吧,樓主給的連結也有,不要在那玩弄這些文字、數字遊戲了
以後政府會不會為了美化市容,規定每個家人的屋頂要長成怎樣子!?
mj.pip wrote:
對於文林苑都更案,台...(恕刪)
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這是剛剛拍的照片他們...(恕刪)


爛政府~~
法律到底是保障誰?多數人的權益?
北市府到底收了建商多少錢?
建商都更->土地增值,最後賺到的人又是誰?
地我自己的、獨棟,不想賣也不行?
地都還沒談妥就賣預售屋
建商要先給政府頭期款嗎?
硬是圈地劃地!!!!!強盜行為!!!!!
RFC小江 http://sinyichiang.blogspot.tw/
簡言之
我要你這塊50坪的土地,你死都不賣沒關係
我只要把旁邊1000坪的土地買下然後申請都更把你圈起來
就可以合法把你這塊50坪的地賣出了
誰管你還賣不賣

中國可以學起來,之後把台灣圈起來都更一下哪還需要啥一國兩制
看看美國最有名的釘子戶,各位就會覺得人權還是有差的




各位有沒有發現類似跟財團有關係的案子,立委很少會出來聲援的
不過算了,還是早點習慣這樣的模式好了

jasonfire wrote:
沒錯,我也同意依照法律執行都更

但是現在建商並沒有依法行事

在所有人未完全同意的狀況下,就開始畫設計圖、賣預售屋

賣完後才發現有人不願意賣,這時建商應該要重畫設計

但建商預售屋都賣出去了,他要重畫設計,他要先賠錢給預定戶

所以他為了不要賠錢,找政府當打手要硬來

這樣你認為誰對?誰錯?




現行的法律本來就不需要 100% 的人同意, 瞭解了嗎? 建商沒依法行事的話,警察會乖乖當打手?

法 > 理 > 情, 這是邁入先進國家的必要之惡...


這棟樓爛掉了!除了打嘴砲互轟那幾個,沒人會有耐心看完的,大家省省吧!

所謂公平正義,又一次淹沒在口水中,這就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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