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ngo wrote:那你真的是來鬼打牆的!我家週邊一堆都更完工的,這些鄰居雖然交屋,但是一堆公設無法點交完成,都拖了兩年了,建商也是擺爛,這些原住戶能拿建商怎麼樣呢?...(恕刪) 我之前買預售屋也是交屋後兩三年管委會才完成公設點交。我想這跟是否為都更沒什麼關係吧?預售屋也會有同樣問題才對!
一般都更 多是老舊公寓 拿自己家四層樓來說我家住一樓 使用面積約40坪 樓上26坪 跟頂樓加蓋比其實當初建商給的條件根本不同 一樓當初就是比較貴所以有前後院 你可以上頂樓晃晃 但你不能進我家院子晃晃所以不要說頂一樓比較貪 你去外面買屋 看看一樓跟樓上價格會不會一樣但基本上 已經放棄都更 當初建案說改建成16層新屋提案來看 粗略來算以容積率建闢率來算 合計48戶(每戶權狀26坪 公設約4坪 不含一樓前後院及防火巷)土地約600坪(含防火巷及前後院) 以百分之60來算 單層合計面積扣掉基本公設至少有250坪以上所以若成功改建全部樓板面積至少有4000坪以上(不含地下室)PS但建商賣屋 多是含公設在賣但當初原住戶權狀面積約有1248坪 (建商是以權狀來談 前後院及公設 防火巷 算他賺到)所以若以平均1.5倍來算(一樓1.8倍/樓上1.3倍 差異在一樓前後院補助權狀之外及樓頂加蓋部分)會扣掉1872坪 建商還有2000多坪可以賣 以當地售價 台北信義區松德路保守估計每坪80萬好了建商至少可以入帳17~20億 扣掉建築成本(建商說用原屋主權狀去跟銀行借錢)建商至少都有5~10億入賬 但原住戶每戶的"權狀面積"含車位約40~55坪(說明資料也大概這樣)以資料來看 原本舊屋換新屋 總價由1600~2000萬提升到3500~4500萬左右其實理論上 非常好 誘因很大 我也不反對 但事隔3~5年了 還是搞不定屋子空著放在那邊也快8年 裝潢超過40年 所以放棄都更 不等了最近整理重新裝潢房子中 繼續住下去
K大講到一個重點您可看建商的財務規畫在財務計畫項目裏會有共同負擔,裏面會有一個貸款利息反推算貸款金額,嘿嘿,都嘛5、6、7億,以我們的案子(建商利息一定比軍公教低)簡單說就是用你們的地借錢出來分你們的建坪美其名是你們地主先選屋事實上是他們成本加利潤權變值拿光了吃剩下的權變值才是你們地主分至於怎麼吃,那才是看破手腳的地方Kennybee27 wrote:(建商說用原屋主權狀去跟銀行借錢)
還有一個方法,也類似您對k大的建議釘子戶可以委託都更就是不拿土地產生的銷坪分出去直接用現金委託實施者蓋一個出土地(銷坪分一半)一個出現金(銷坪不拿出去分,但付錢給實施者)這也是一個大陷阱,看破手腳啦。ellon wrote:那K大那裏的住戶.有...(恕刪)
K大條件算還不錯,就談了八年!我家R13談了十幾年,有建商還談到倒了,建商的財務狀況真的要注意,蓋到一半倒了,誰要接手,接手的建商條件肯定不一樣。我家附近的首泰來說,條件談好房屋也拆完了,可是舊空在那邊好幾年,打聽了一下原因,是因為建商資金的問題,先拿我家這邊都更戶的土地去貸款錢去支應其他建案,等其他建案銷售到一定程度,再回頭來蓋,只要在簽約期限內完工就好,你也對建商沒辦法,就只能等等等。
我來分享一個近20年前的建商,還挺有名的那個時候,我台北車站和隔壁合建起分的建商真的是把我家這個案子視為小案子事實上也是他們新竹、台中、公家機關、學校都有大案,自然視我家小case蓋呀蓋的三天打漁二天曬網拖了四、五年我早就對他們董事長不滿因為害我少收好多租金等到上梁的時候居然三重的案子的監工有邀請我喝一杯而我家同時上梁的案子居然沒有請客正巧這個時候和他們公司發生意見不合他們董事長就寄存證信函給所有起造人對我人身攻擊講一些私事我當然就毀謗告下去後來拿了一張15萬元的票和解了~沒想到後來銀行的人跟我說董事長有申請撤銷付款委託錢領不到了那我當然第一次所有權登記我不配合權狀出不來了這個董事長急的跳腳了(八成因為公司財務狀況不佳,急著想拿分到的樓層去借錢,但借錢銀行要權狀)副總打電話給我,說董事長說15萬沒有問題我問付現金好了副總可以,約在哪裏?我:都可以副總說直接約在建成地政事務所我問幾點今天下午3:00我問,老板在哪在台中,3:00應該可以趕得回來哇,我成了vvvvvvvvvvvvip的客人了我從沒聽過建商董事長可以當天約見的,而且這麼急還是從台中趕回來,下午3:00就要我用印後來那間建商還是倒了(民國90年建商倒閉潮),去東南亞發展最近有回來發展有名氣的喔ps.我只是有一點老,和大家應該是同輩多個幾歲,我只是比較早熟不學好。
其實建商 一定要有利潤 才會介入當然這是在商言商的立場 我也不反對當初的條件其實不錯 1.3~1.8倍 外加車位雙方都有好處 我還是想不清楚 怎麼搞不定應該說搞定的真的不多 更別說之前建商夾政策搞1比1換不過 現在建商EPS/房仲年終 都比電子業好太多這幾年 房價真的太誇張 爛政府加"賤"商炒作我弟的房子談捷運共構 還政府強制介入處理信義路店面竟然條件是1比1換樓上(捷運無店面)實際使用面積25坪換樓上扣掉公設 不就變大套房這...當然里長帶頭抗議這幾年私底下明爭暗鬥的很誇張 大家都想分一杯羹一堆店面被檢舉違規營業勒令歇業若是住戶整合找建商 其實問題都差不多沒利潤 其實建商也沒興趣 但光整合...就很有趣其實現在彼此都不熟 加上少數住戶年紀都不小對他們而言...住習慣 改不改建 沒啥意義這點很重要 因為老人家要的是習慣 不是新屋所以除非哪天政策強制/建商誘因很大/住戶條件超優不然 就跟香港一樣 住到哪天屋子倒掉再說但個人認為 再等下去 可能等不到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