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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按這裡檢視圖片這...(恕刪)

太可怕了…原來選出來的硬是這樣幹…連個"膠帶"都沒有就要被鏟平了…
一旁的郭元益為何不納入都更範圍?
既然都更範圍是彈性的
為何要硬是把王家納入
二棟換二棟聽來合理但缺了地下的部份(但30%的公設收了多少錢?)
並且使王家的土地持分定大幅降低
建商很明顯賺翻

大家都來當建商
專門找舊公寓旁邊的舊透天下手好了
每個都賺翻

碎形 wrote:
對於文林苑都更案,台北市長郝龍斌早已表明態度指出,多數人的權益一定要保障,這是5%與95%的權益評量,「不能讓少數人的堅持犧牲多數人的權益」。


這麼好做秀的機會有當地立委或市議員去聲援嗎?
如果沒有是怕跟大埔事件一樣聲援的立委後來不敢選連任嗎?
打嘴砲 練身體
young000 wrote:
討論就討論,開始對意見不同的人戴帽子?

我完全同意依照法律執行的都市更新計畫,倒是說看看我是剛註冊的? 還是建商的工讀生?


沒錯,我也同意依照法律執行都更

但是現在建商並沒有依法行事

在所有人未完全同意的狀況下,就開始畫設計圖、賣預售屋

賣完後才發現有人不願意賣,這時建商應該要重畫設計

因為王家是獨棟住戶,他並非公寓聯合住戶,且位在基地邊緣

所以就算不畫入都更,其實建商根本沒差

但是建商預售屋都賣出去了,他要重畫設計,他要先賠錢給預定戶

所以他為了不要賠錢,找政府當打手要硬來

這樣你認為誰對?誰錯?
bis0815 wrote:
都更範圍以整區單元劃分
不是自己說不劃分就不劃分的



照您這樣說,是不是只要大筆一揮,全部都可以劃進來,
旁邊的郭元益總部不是也劃進來最好

本來住戶習慣住一樓透天,硬要把他們搬遷到高樓去住是不合理的,
只是因為該反映的法律程序沒去做,只好要配合拆遷了。

這就是不懂法律的悲哀
RAULK917 wrote:
去研究一下土地法34...(恕刪)

都更法之前,除了國家以外,你可以拒絕任何對自己財產的交易。台北市容有因此維持在30~40年代嗎?
都更本來就是

對人民有利 (房屋變新)

對建商有利 (有錢賺)

對市府有利 (美化市容)

三贏的局面

何時才來都更我家啊,我們社區總有幾個老的不想動就反對了

還要等他們死了不知要等多少年 ORZ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沒想到連郝市長也開始跟建商勾結,都更乾脆去規劃市長他家好了~順便也把他家拆一拆
我認為是
1. 這二戶透天的屋主一開始就表明不參加都更。如果一開始就表明不參加都更,建商為什麼能自行圈地?
2. 這二戶透天在邊邊,不參加都更也不會影響要有意願都更的住戶
3. 如果這二戶是住在大樓的住戶,而這大樓有95%的人願意都更, 那政府執行多數決才是合理的

由第一點跟第二點來看, 一開始就是建商自己的問題,硬把不參加都更的透天厝畫進來.很還自以為是的畫了設計圖, 現在就算要花時間跟金錢去跑設計變更也是建商自找的..與這二戶透天厝何關?

kaworu.liu wrote:
基本上你知道設計圖更改要跑多久嗎...
(基本上以這案件來看變更設計的錢給這兩戶 應該可以補貼建築物成本
但是對其他人不公平(有吵有糖吃) 所以建商改用法律的方式打死比較公平)

基本上以我家這邊看的
釘子戶 貪得無饜跟死都不要拆跟死都不想變 大概佔60%/20%/20%
建商也不是都不談 會走到法律硬幹一定都是談不下去了...(恕刪)

pcs909090 wrote:
01上真多建商打手耶...(恕刪)


相信我, 並不全是打手, 甚至很多都是出於個人內心的想法...

所以這社會...悲情啊~~

要走出去國際, 要美免簽, 就可以讓未證實毒不毒的東西進來...

因為長得醜... 就應該要改.....

為了要改/社會要進步, 所以就要拆..要改...

可悲的城市.

一切都是進步/利字擺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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