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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畸零地退出都更,就是...(恕刪)

別說這麼多
給我一百萬和樂揚及同意戶的同意排除王家土地文件,我幫你正式排除王家土地。

老是這麼迴圈,累不累啊你!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畸零地退出都更,就是...(恕刪)


請問你這個非當事人

1.是否能排除畸零地誰能決定

2.消防合格正式公文在哪裡

3.王家和聯盟非都更戶有什麼資格變更設計

4.同意書在哪裡


我真的很想看到謊言E被記者採訪情形 大家說好不好

肥貓宅男 wrote:
請問你這個<font...(恕刪)

1.是否能排除畸零地誰能決定
(這個我認為市政府不會輕易的讓它變成孤島..)
2.消防合格正式公文在哪裡
(非重點了)
3.王家和聯盟非都更戶有什麼資格變更設計
(當然可以變更設計...但是要看台北市政府會不會通過)
4.同意書在哪裡
(也不是重點了)這吵很久了

一直去吵手邊都沒有的資料跟原因,不如想辦法解套了...

目前郝榮彬找人做溝通平台,喬調解了。說他笨他也終於會想辦法喬了= =。

我覺得雙方都很冏...。

王家被強拆,以前佔地的事實問題,無法獨立建築的土地。

建設公司,未取得權利先賣了預售屋。利用法律漏洞申請通過。結果夾卵蛋了...同意戶也GG了..

今天如果建設公司乖乖閃過王家的私有地流通道給他們,申請拆掉違建部分就好也不會那麼多問題。

以後私有地不能蓋也不關他的事。但事實是房子依建築法規絕不能重建了,除非他們交易並符合建築

法規。

以老闆心態,玩個三四年看玩不玩死這些小老百姓吧...。他不是沒錢只是不爽給~因為像這樣的住戶低

頭以後他很難說服其他住戶。

三、四年的住宿租金就多少費用了?前提是王家要撐得住才行。

PS如果有類似垃圾如這種人存在的話?那就會有更多變數。簡單事情會變得更複雜,這樣才有辦法

賺。


clark914170 wrote:
今天如果建設公司乖乖閃過王家的私有地流通道給他們,申請拆掉違建部分就好也不會那麼多問題。

以後私有地不能蓋也不關他的事。但事實是房子依建築法規絕不能重建了,除非他們交易並符合建築

法規。


這個根本不可能, 少了王家的土地整個文林苑會少了很多的獎勵容積, 這也是為啥E先生一直猛追著王家打的原因

今天如果市政府讓建商排除王家, 但是獎勵容積增加, 我可以跟你保證建商馬上把王家排除.... 王家是不是畸零地, 能不能重建都不關他們的事情了

Arlington wrote:
這個根本不可能, 少...(恕刪)


王家的2塊土地50坪左右,容積獎勵差多少,你可以算算給大家看看,


關鍵是畸零地排除時,必須把畸零地變成不是畸零地的規劃,

據林晉章議員的說法,那可是要把300平方公尺給王家,




clark914170 wrote:
1.是否能排除畸零地...(恕刪)



歡迎,clark914170, 有興趣討論文林苑畸零地如何退出都更的規劃嗎,

大家可以交流交流....
很久之前就提過了,退場方式,換地或買斷最快。等訴訟...等到鬍子都白了...。建商搞不好早就倒了....。

(其實我認為雙方和解是最好的結果。但雙方各有自由意志,總覺得自己吃虧不肯退讓,弄到要用判決賠償其實是最差的結果,黑羊白羊的故事...)後果拖台錢..結果可能雙方也不滿意。還有很多庭可以上。

(建商不想提供解決方案也沒辦法啊,球在建商手上,王家最後的一道牆只剩民眾聲援跟市政府的介入。)

後續還有地上物賠償問題沒解決....。民事部分...官司不到最後誰都沒個準。

反正最後建商輸了,他早就把公司搬空了....。

損失個甲級營造牌照...,是否划算?老闆早就算好再等了。

台灣最大的問題之一,框了一堆錢再把公司挖空,再創一家新的。根本就是無限復活的開心公司轉移資金。

以上是指黑心的公司跟社會現象。

獎勵容積是按比例的%,市政府主管單位依法行政絕不可能逾越法規。而切造成私有土地變成袋地,這件文林院事弄得那麼大,承辦員敢就這樣讓它通過嗎?

1.建設公司提方案

2.王家的要求

3.市政府的協調平台(調解委會拉)第三人協調會較適合

4.鄉民的意見

5.其實看雙方所提條件及估價差異落差。如果落差在20%以內有機會和解。

6.其實可以參照縣市政府辦理徵收的方式辦理。(我是指由第三方公正單位估價公司估價方式,非指強迫徵收部分,雖然已經拆光了....,但可摻照類似的建物狀況)以及王家期間實質損失的費用。(建議精神賠償這種東西別拿出來...,雙方扯不完)

建商也名譽損失...王家無家可歸...,請問哪個損失大?我覺得難以量化...。

就算勝訴了真的拿的到錢嗎?

一窮二白...你奈他何?

除非法院判的方式,直接指定土地交換移轉至臨路端。且符合建築規則。不然判罰多少錢都於事無補。

變更設計很簡單的,難的是建商自己變成違約...。購屋設計圖與實際建屋不符...那還要過同意戶那關...。他才沒傻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的2塊土地50坪...(恕刪)

說這麼多做甚麼?

拿錢出來信託,給我樂揚和同意戶對排除王家的同意書。

沒跑出結果我不收錢,你敢嗎?

你、樂揚和同意戶根本就不敢,應為你們心知肚明,同意書一拿出來,利益就會大縮水。
所以同意戶才會將砲口對準王家,而不是簽約對象的樂揚。說穿了就是比王家還貪!
如果按K大所述為真,協議超出比例原則,那麼同意戶就有結夥搶劫之意圖....。

但我沒看到資料...。只能推論。


clark914170 wrote:
1.是否能排除畸零地...(恕刪)


1.原來郭家和廟就可以變孤島

2.你敢住消防有問題區域嗎

3.請告訴大家非實施者能變更設計權力在哪裡

4.不是重點那為何無法開工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的2塊土地50坪...(恕刪)


你只要告訴大家沒有王家容積樂揚將會損失多少錢
clark914170 wrote:
很久之前就提過了,退...(恕刪)


所以最大問題在樂揚 而謊言E只會把責任推給王家

還有要給多少容積是市府決定 而法規也是市府立法 你說不是因為王家誰會去了解這些錯誤

建商一旦出問題損失最大是所有住戶 沒房沒錢只有一紙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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