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zando wrote:
錯
王家沒有自己的建築線(也就是沒有相鄰道路),他們要出入本來就要利用公用道路或是鄰地
請參考土地法相關規定
他家當然可以利用捷運交通線路出入,只要有路能讓他走
只要他有合法的土地可以進去, 管他是跳進去還是翻過去
出不來就是妨礙自由強制罪
我覺得最好趕快去警察局報案,趕快進入司法程序
該被拘提的趕快拘提, 該送到土城的趕快送一送
cazando wrote:
以他家現在的狀態來說,他既然可以翻牆進去,當然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翻牆出來
如果他能夠翻牆進去,卻向法官說他自己沒辦法用同樣的方式翻牆出來,所以要告鄰地的所有權人妨害自由......你覺得法官的智商會比喜憨兒還低嗎?
豬年...豬頭啊... wrote:
你要不要去現場看一下?
如果土地界線外是既成道路,或是界臨捷運公司土地,只要是公眾可行走的地方, 王家也可以走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