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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文林苑建商有動作了


cazando wrote:

王家沒有自己的建築線(也就是沒有相鄰道路),他們要出入本來就要利用公用道路或是鄰地
請參考土地法相關規定
他家當然可以利用捷運交通線路出入,只要有路能讓他走


只要他有合法的土地可以進去, 管他是跳進去還是翻過去
出不來就是妨礙自由強制罪

我覺得最好趕快去警察局報案,趕快進入司法程序
該被拘提的趕快拘提, 該送到土城的趕快送一送

豬年...豬頭啊... wrote:
只要他有合法的土地可...(恕刪)

這點就是你對法條的誤解了
以他家現在的狀態來說,他既然可以翻牆進去,當然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翻牆出來
如果他能夠翻牆進去,卻向法官說他自己沒辦法用同樣的方式翻牆出來,所以要告鄰地的所有權人妨害自由......你覺得法官的智商會比喜憨兒還低嗎?
cazando wrote:
錯王家沒有自己的建築...(恕刪)

王家只是目前沒去申請建築線。
801號地臨捷運線,建築線申請就有。
803號地前方一小條國有地(804),可以考慮承租或買斷,一樣可以有建築線。
以上是營建署說的,也是給北市府的解套建議之一。

cazando wrote:
以他家現在的狀態來說,他既然可以翻牆進去,當然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翻牆出來
如果他能夠翻牆進去,卻向法官說他自己沒辦法用同樣的方式翻牆出來,所以要告鄰地的所有權人妨害自由......你覺得法官的智商會比喜憨兒還低嗎?


你確定? 你認為法官會認同這樣?
如果這樣成立的話,把人軟禁起來都會無罪
法官可以認為你可以翻牆爬牆出來, 所以軟禁他人的人無罪?
come on, 拜託一下, 你不覺得你自己說的, 很好笑嗎
cazando wrote:
你覺得法官的智商會比喜憨兒還低嗎?...(恕刪)

抗議!拿喜憨兒來比喻不恰當
你覺得法官的良心道德會比喜憨兒還高嗎?

kuoyuan1 wrote:
王家只是目前沒去申請建築線。
801號地臨捷運線,建築線申請就有。
803號地前方一小條國有地(804),可以考慮承租或買斷,一樣可以有建築線。
以上是營建署說的,也是給北市府的解套建議之一。


很好
看來這是唯一解決方式
王家和36戶都更戶皆大歡喜

豬年...豬頭啊... wrote:
只要他有合法的土地可...(恕刪)


恐怕不是這樣....會有阻卻違法之事由!!
豬年...豬頭啊... wrote:
你要不要去現場看一下?
如果土地界線外是既成道路,或是界臨捷運公司土地,只要是公眾可行走的地方, 王家也可以走阿



查既成道路之構成要件,並無相關法律有明文規定,目前實務上見解均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四○○號之見解為基準,即以「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然而,通行民眾卻往往在此時才發現自己只是「方便性」使用而非「必要」通行,只是不想繞遠路。

804地號前面那塊捷運用地是行人紅磚道 如果前面是車道 行人不走804地號那條路
馬上會被車撞到 那還可以抗辯是"必要"
況且 既成道路要經過利害關係人申請 公告一個月內地主未提起異議 才可以當成正式的既成道路
進入政府的都市計畫的資料庫裡面.

你覺得王家現在弄成這樣 有人會順他們的意嗎= =

最後他只能請求袋地通行權 當然 不可能是"天價"過路費 還是有公定價錢的.

如果誠實地說自己對價錢不滿意 對未來房價有疑慮 多拿個1千萬2千萬 建商想早點擺平 私了應該不是問題.現在要扯對土地有感情 沒有人權 弄僵了 倒楣的還是自己.

PS 我也不挺建商的喔!樂揚八德路那個都更案 更新前八千萬 更新後七千萬 這太扯了.
豬年...豬頭啊... wrote:
你確定? 你認為法官...(恕刪)

拜託喔
誰軟禁他了,不是他自己翻牆進去的嗎?你自己跑進去卻要告人強制或妨害自由?誰強迫你進去的?誰強迫你不可以用你進去的方法出來的?
智商不足是不能當法官的啦,大哥,你舉軟禁來打你自己的臉讓大家都笑了ok?
豬年...豬頭啊... wrote:
很好看來這是唯一解決...(恕刪)

問題是這建議早就給了,是王家自己不做啊
其實王家的本意根本就不是想要被排除在都更範圍之外,因為被排除在都更範圍之外對王家有百害而無一利
由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有去做任何可以讓自己被排除在外的事就可以看出他們真正的意圖了,他們可是請了有名的大律師耶,會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嗎?
其實他們只是想要獲得那兩億的補償而已
還有我們根本不是挺建商或挺政府,我們是挺法律規章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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