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CHOU wrote:
不管行政機關「資本適...(恕刪)
政府下決心要管理, "辦法"多得是
有沒有違法? 本來就有法源讓他管理了
現在發個公文讓大家準備,
再來就訂定管理辦法, 何難之有?
不管有沒有簽國際法
政府要底下的銀行比照標準辦理
這才是重點所在
這問題當事雙方都沒有意見, 不知道這位仁兄一直在法上面打轉, 是在在意甚麼?
為何現在要先準備?
實際上就是不可能你訂個辦法, 銀行的股本就直接往上提升
沒有錢怎麼提升?
政策先出來導引, 開會讓大家(銀行)準備, 這才是正確的施政手段
抱歉這個離題, 不過真是不吐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