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ubu123 wrote:領租金補貼, 是要繳稅的, 乾脆跟建商談, 把這些補貼用來換差額的200萬, 雙方都省事 建商免除住戶權利變換應繳納的差額,屬於稅法上的其他所得,這也是要繳稅的。況且權利變換是行政處分,權利價值有異動皆須經公部門審議核定稅捐機關課稅皆以權利變換計畫書核定內容為依據。若是私人合建那又是另一碼事了
我和你一樣是都更,但我比你好的是我們家是100%同意了,如今我也搬進蓋好的都更新房了,當初我也一樣在考慮租房或是買房,我的結論是租金和繳房貸的金額差不多,牙一咬就直接買房了,但買的是公寓,另外加上風險考量,因為不清楚會蓋多久或是中途有什麼變數,我光從拆除到完工交屋也跑了7年,萬一建商跑路,或是蓋得比預期久,那買房等會比較有保障,尤其是你都更還有20%的變數,在還沒拆除開工之前,還是有可能無法都更成功的風險存在,我很幸運的等到都更新房蓋好了之後,因為不想再負擔房貸就把公寓賣了,如今想想太可惜,應該要留著出租也好另外你們家有長輩,電梯對長輩來說真的很重要,而且新房再怎麼說防震也比現在老房子強,居住環境也好很多,是不建議都更後就賣掉,以上是我的經驗給你參考囉~
我來分享我的例子,當時一樣遇到海砂屋市府來函要求停止使用,在那個時候也一樣在考量要租屋還是牙咬一下去買新屋來住,因為當時存股存了有150張2412,其實拿每年的股息應該可以在台北市租到房子,而且也不需要為了頭期款出脫2/3的存股,考慮之後,後來決定買房,所以如上所述,出脫了2/3的2412,作為頭期款,在一橋之隔的新北市買了一戶新屋,考量的點如下:1.租屋年紀越大越不利,台灣的租屋市場房東普遍還是偏自然人市場,很難像日本這樣一租20~30年,所以年紀越大越不利租到房屋2.租屋沒有家的歸屬感3.趁年輕,還有工作、經濟還可以負擔之餘,買房繳房貸4.都更時程真的不容易掌控交屋時程現在從買屋住到現在,8年一晃眼也過去了,即將邁入第9年,我身上的案例還算是運氣好的,因為搞都更搞了將近30年,有幸真的可以參與到拆屋、重建開工、隔壁建案損鄰被迫停工三個月,建商通知預計明年可以完工交屋...如果你還沒走到拆屋的程序,如果還有不同意戶,建議要對全案時程悲觀一些,如果你的案子不是海砂屋、沒有結構上立即要拆除的危險,基本上就是需要靠時間去磨,再加上不同意戶基本上也不是吃素的,甚麼可以延後拆除的手段都有可能會做(例如訴訟)...考量要租屋還是買屋取決於下:1.租屋好不好租?2.租屋要租多久?3.租金與房貸哪個負擔大?4.資金有沒有其他更好的去處?當然啦~以台北市的房價來說,要在台北市買到房子是不太容易啦,但一橋之隔的新北是有許多還不錯的物件可以選擇的。我父母說過,台北市的房子賣掉後就買不回來了,所以我不會去賣掉我在台北市的房地產。
帥拉 wrote:大家好 文章冗長我家...(恕刪) 權變完也不一定就一片光明, 就算是拿到市府核定函, 無法開工的也比比皆是雖然市政府可以代拆, 但是大部分情況還是一直拖, 舉個例子https://twur.nlma.gov.tw/zh/urban/rebuild/view/820這個案子在110年市府就已核定, 也就是說法定流程已經走完, 但到現在完全沒有動靜, 馬照跑舞照跳, 好像還有住戶搬走又搬回來, 也有住戶持續翻修房子, 其中有什麼原因可能只有建商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