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ke_pochacco wrote:
個人沒支持釘子戶,...(恕刪)
是"政府"自己陽痿不去執行拆除動作
怪"其它同意戶"? 其它同意戶又不可以自己請怪手去強制拆除釘子戶
說他們不照法律程序走?那一個地方不照法律程序?麻煩請檢舉他們"違法"!
法律程序什麼時候規定都市更新"重建"要全部住戶同意之後才能進行?
http://goo.gl/T1vg5i

cougar2015 wrote:
民法你沒提到...(恕刪)
都更條例就不是"土地徵收條例"的政府強制徵 ~~還在那邊跳針民法
閔碩之家 wrote:
既然你也同意問題在政府不依法強制拆遷,那酸同意戶幹嘛?你到底去檢舉同意戶違反法律程序了沒?
我沒同意以上論點
看您的回覆,您大大對都更相關問題比我們都清楚
同意戶或建商有申請或要求政府強制拆遷了嗎?
若沒有,那何不去申請或執行,幹麻搞這齣 裝可憐~
是想透過輿論壓力製造對自己有利的氛圍?
政府若收到申請卻不去執行,那是政府的問題
那他們是要去抗議市政府沒執行公權力~
焦點也不是在釘子戶
當初立法時也都有考慮到少數人影響多數人的問題,所以都有設立相關門檻
這個案件明顯高於門檻,透過法律訴求一定可以通過強制拆遷
但他們有沒有先透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還是一開始都打算透過民粹來迫使其他人屈服~
這是我在意的問題點~
以前的抗爭陳情是政府無理,民眾無所依據,所以才有抗爭陳情
但現在是法理都站在你那邊,你不想走法律,想走捷徑
然後出來喊說害你無家可歸?把自己包裝成弱勢受害者
這樣的行徑值得同情嗎?
我贊成釘子戶要拆,但請透過正當程序
而不是想省時省力而搞這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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