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 wrote:好可憐,1129輸了崩潰到現在不知道會不會半夜爬起來哭 理講不過牽拖政治才是真可憐到今天為止南港興中路756公尺除了燒死人那一戶違建拆給媒體看以外興中路其它違建無論新舊全部都"一叢好好"忘了~建管處不就是北市府最多公務員因貪瀆被關的那個單位?
豪哥大 wrote:連"影響公共安全"的...(恕刪) PTT 講的很清楚84年以後的違建 是即報即拆 有檢舉就可拆這226 是84年以前的違建基本上 是就地合法 被檢舉可緩拆或免拆的可這226件 有公安危險所以列為必拆與84年以後即報即拆的 是不同的84年以後新建的違建 仍持續拆除中(只要有人檢舉)不過 是不是只拆幾各磚頭意思意思一下 我就不暸了豪大是否泛政治批評 我也不暸囉
空空空看空 wrote:豪大是否泛政治批評 我也不暸囉 選舉已經選完選民本來就該回歸到批判施政的角色柯文哲是市長不是神~這很重要要說三次柯文哲是市長不是神 柯文哲是市長不是神 柯文哲是市長不是神農曆年後拆226戶"隔3間"如果是笑話不知要拆重陽橋引道何嘗不也是笑話01房市版這裏沒有太多的泛政治但今天還在當柯文哲是神的白蓮教徒倒是不少
今天的新聞,摘一段給大家參考:北市都發局建管處處長高文婷:「台北市大家都知道,83年以前的是叫做既存違建,84年後的叫做新違建,那麼現行的階段最優先拆除,是94以後是「完全拆完」,所以93年以前,如果你能夠達到兩個單位以下的改善標準,一樣可以拍照建檔。」本來是84年以後即報即拆,84年以前緩拆,看起來是放寬到94年以後即報即拆,94年以前的違建,屋主自行改善到低於三個隔間,可逃過這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