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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聯開案, 又來個美河市翻版?

臨時賣場是222總站遷走之後才有的,
之前是公車總站,
而且其實這塊地中間有一條既成巷道切過去,
後來才廢巷的。

ps.2000年以前,
農地沒有農民資格是不能買的,
所以說有錢你也買不到,
建商老闆人人都維持自耕農身份。
重點不是多少錢

而是當初用蓋停車場的名義,問你要錢還是一起經營停車場(停車場賺不了什麼錢)

結果後來停車場改成共構~~~~

不能接受的是用"騙"的方式


mobile3803 wrote:
重點不是多少錢
而是當初用蓋停車場的名義,問你要錢還是一起經營停車場(停車場賺不了什麼錢)
結果後來停車場改成共構~~~~
不能接受的是用"騙"的方式

我記得當初就說要蓋共構商場與辦公室了,
主要是沒辦法蓋住宅,
很多人堅持要分住宅來賣。

記得七八年前就有人在ptt問,
我就說可能會蓋成類似大葉高島屋吧?
mobile3803 wrote:
重點不是多少錢

而是當初用蓋停車場的名義,問你要錢還是一起經營停車場(停車場賺不了什麼錢)

結果後來停車場改成共構~~~~

不能接受的是用"騙"的方式


請問您被騙的定義是 ? 如果重點不是錢 ? 為何又提到停車場賺不了什麼錢 ??

政府說一套作一套




大可不必 wrote:
請問您被騙的定義是 ...(恕刪)
真的很誇張
這政府要趕快醒醒
別利益財團官商而傷百姓了
類似的案子還有中崙車站,
也是潤泰集團+馬總統辦的案子,
當初那裏是台北市客運的重要轉運站之一,
但財團接手後,那裏一輛客運車都沒發過,
財團是建了停車場沒錯,
但卻輪為財團自己的大潤發副屬設備,
外加樓上商辦賺的油膩膩.

以上網友都搞錯方向了,
這些案子徵收時沒有問題的,
公共設施,停車場用那種價錢徵收沒疑慮(同理美河市與中崙車站一樣).

重點是BOT案掛羊頭賣狗肉,
政府徵收公共設施用地後辦理使用變更,轉換成黃金商辦與住宅,
卻還用公共設施的價格去跟財團談利潤分配(包括土地),
財團只出了建築費,卻分走了七成以上土地與建物,
這種好事,連財團都還不是一般財團能碰得到的.

ps.
馬總統在市長任內政績,
還有一個遠雄大巨蛋,
是卸任前沒幾天通過的,
很懷疑那個棒球場未來會打過任一場球賽.






es4241 wrote:
類似的案子還有中崙車站,
也是潤泰集團+馬總統辦的案子,
當初那裏是台北市客運的重要轉運站之一,
但財團接手後,那裏一輛客運車都沒發過,
財團是建了停車場沒錯,
但卻輪為財團自己的大潤發副屬設備,

中崙車站土地所有權:台汽公司
台汽改組為國光客運後,土地劃歸國有財產局
中崙車站改建完工時間:2004年底
馬總統?台北市客運?你在鬼扯什麼?

lulalla wrote:
中崙車站土地所有權:...(恕刪)


一個工程的問題是看"完工"時間,
腦筋還真不是普通的簡單.
es4241 wrote:
一個工程的問題是看"完工"時間,
腦筋還真不是普通的簡單.

有人時間搞錯、地主搞錯、主辦人搞錯、招標執行者搞錯,
腦筋還真不是普通的簡單。
es4241 wrote:
類似的案子還有中崙車站,
也是潤泰集團+馬總統辦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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