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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5000去住桃園.....


市集達人 wrote:
不是吧!

是政府出錢,補助在台北市工作的人,到遠一點的地方居住。我覺得不錯啊!(恕刪)


我 google 之後沒有看到詳細內容, 看了簡單介紹如下:

【1111通訊社記者林育如報導】

為減輕離家工作遊子的生活負擔,勞委會提出「促進對青年就業方案」,規劃專為青年設計的跨域就業津貼。離開住家30公里外的區域工作遊子,租屋每月補助最高5,000元,搬遷津貼最高3萬元,交通津貼3000元。

其中,搬遷、租屋補助共同申請條件為:一、失業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失業;二、透過就服站媒合找到工作;三、就業地點與居住地點距30公里以上;四、在同一雇主工作30日以上,並就業地點與搬遷地距30公里內,就可申請。

必須提醒的是,此方案申請者必須有投保過「就業保險」。所以,不適用無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該補助,搬遷最高3萬元、租屋補助為租金的60%至最高5千元、交通補助為30公里以上每月1千,51-70公里2千,71公里以上3000元。

為讓方案更符合現況,若申請通勤2個月想改成租屋,還可轉換成租屋津貼,即以上三項津貼均可交互使用。且將來相關規定還可能訂得更寬鬆,對青年就業極有幫助。

問題:
1. 沒有看到地點的限制,
2. 沒有看到期限多久
3. 必須投保過就業保限, 不適用無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
4. 青年是指幾歲到幾歲 ?

有人可以幫忙引一下完整內容嗎?




說真的 常常去桃園~~
做台鐵常常都誤點~~
坐上車還開超久~~
也有座過準點的但是不多~~
現在都不太想坐電車了除非做不到對號自強 莒光車~~
戶籍地設遠一點 補助領爽爽
louissvs wrote:
勞委會提出「促進對青...(恕刪)
怎麼算?
真實案例:
我強者朋友,從楊梅騎摩托車到竹科工作超過7年,風雨不斷。
從一個月2萬多到現在我猜他應該超過7萬。
工作是工程師,有時候加班到天亮,平常也都超過7點才下班。
一台125的摩托車已經騎到歸零了。
我認識他的時候還沒結婚,沒有房子,
現在已婚,兩個小孩,在楊梅有一間透天,車子也有了,
會選在楊梅,是因為他老婆在台北工作,他在新竹,選在中間,對兩個人都方便。
車,他老婆開,他騎摩托車。

政府幫了他什麼?補助他什麼?買房子可能有吧,優惠貸款。
當你們不斷的在抱怨時,他努力在他的領域充實自己,
當你們嫌累不做時,他雖然會抱怨,但他還是努力把一堆"屎"處理好。
與其期待政府或貴人幫你,不如充實自己厚植實力。
22K不會領一輩子,只要你有實力。

我朋友,出來工作時專科畢業,目前正在讀碩士,
我們在竹科的一家公司認識,薪水不到30K,一起到大陸打拼,
一起爆肝,一起抱怨,幾乎也一起離職。
他選擇竹科的另一家公司,目前應該是主管,年薪百萬,騎摩托車。
我選擇回鄉,放棄百萬年薪,我希望多一點時間陪家人,錢,差不多夠用就好。

你可以不信,你可以繼續抱怨,反正我們會繼續拼我們的事業,努力賺錢,努力玩樂。
竹科有新貴嗎?沒有,只有努力,你才可以變新貴。
懷疑嗎?你可以繼續懷疑,你領22K和領100K都跟我無關。

我出社會就從南部北上工作
也沒有所謂的補助
可是就有些好吃懶做的爛人
就算上班地點在家旁邊也都嫌不方便
我覺得政府不需要補助這種爛人
有補助住都這樣爛了
沒補助可想而知比爛更爛了
=============分隔線============
那麼計較可以不要申請
省下我的稅金
louissvs wrote:
勞委會提出「促進對青年就業方案」,對願意離開住家30公里以外區域工作的青年,以在北市工作為例,相當於居住在桃園以南,跨區就業補助最高$5000元 X 12個月,還有搬遷補助最高3萬元。

若不願意在外租屋,也可給予通勤交通津貼,30~40公里每月補助1,000元;50~69公里,可補助2,000元;70公里以上,每月補助3,000元。

但通勤的時間損失怎算?
tvcf wrote:
我 google 之後沒有看到詳細內容, 看了簡單介紹如下:

【1111通訊社記者林育如報導】

為減輕離家工作遊子的生活負擔,勞委會提出「促進對青年就業方案」,規劃專為青年設計的跨域就業津貼。離開住家30公里外的區域工作遊子,租屋每月補助最高5,000元,搬遷津貼最高3萬元,交通津貼3000元。

其中,搬遷、租屋補助共同申請條件為:一、失業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失業;二、透過就服站媒合找到工作;三、就業地點與居住地點距30公里以上;四、在同一雇主工作30日以上,並就業地點與搬遷地距30公里內,就可申請。

必須提醒的是,此方案申請者必須有投保過「就業保險」。所以,不適用無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該補助,搬遷最高3萬元、租屋補助為租金的60%至最高5千元、交通補助為30公里以上每月1千,51-70公里2千,71公里以上3000元。

為讓方案更符合現況,若申請通勤2個月想改成租屋,還可轉換成租屋津貼,即以上三項津貼均可交互使用。且將來相關規定還可能訂得更寬鬆,對青年就業極有幫助。

問題:
1. 沒有看到地點的限制,
2. 沒有看到期限多久
3. 必須投保過就業保限, 不適用無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
4. 青年是指幾歲到幾歲 ?

有人可以幫忙引一下完整內容嗎?



依以上敍述看來
就是我住台北從事有勞保的工作被老闆資遺
經就業服務處介紹而去桃園工作(且須介紹的工作都不適任而找不到工作三個月以上)
在桃園租屋政府補助租金60%,上限5000元
大約可以租個8000元的房住
若是不租房而通勤
政府補助您1000元

看來這是個解決失業率的一項政策
目的是讓非自願性失業的人順利轉職
而不是讓自願去外地工作的人領津貼
否則一堆外地人來台北工作還能領津貼
沒收到外地人的地方稅收
本地人繳在地的各項地方稅收欲沒補貼
稅收用途還要跟外地人分享
還把當地房價墊高(有租金支撐)
louissvs wrote:
但通勤的時間損失怎算?


人總是這麼不知足,不管政府怎麼做,總是會有人不滿意~

只能期望那一天總統府底下挖到庫存量夠供全世界使用1000年左右的石油

以後台灣只要滿20歲的國民每人配發一間屋、一台跑車加現金5000萬

你覺得好不好?

這對從偏鄉離家到外地工作者,有很大幫助
而一些還在本地找不到適合工作者,到外地也能較放心房租問題
我就中部人,為工作跑到北部,而同學也一群中部鄉下人多在外地工作
嘉義雲林彰化實在沒多少科技產業(舉例) 在30公里內

一種政策各自解讀
louissvs wrote:
勞委會提出「促進對青...(恕刪)
F.Y.I.
http://www.eso.taipei.gov.tw/ct.asp?xItem=69097818&ctNode=6793&mp=116041
跨域就業津貼

◆目的
為鼓勵失業勞工至外地就業,以儘速重回勞動市場。

◆適用對象
1.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失業被保險人。
2.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被保險人。

◆資格條件
1.年滿15歲至65歲。
2.失業被保險人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3.經公立就服機構「就業諮詢」,評估確有需要,並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且失業被保險人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7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4.該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給付條件及標準
1.給付條件
失業被保險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予雇主僱用,並於同一事業單位就業滿3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規定者,於受僱期間得領取津貼。
2.給付標準
(1)異地就業交通津貼:
a.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發給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
b.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發給2,000元。
c.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70公里以上,每月發給3,000元。
(2)搬遷津貼: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發給30,000元。
(3)租屋津貼:自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
3.給付期限:
異地就業交通津貼與租屋津貼合計最長以12個月為限。

◆檢附文件
1.「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搬遷補助金」申請書
2.「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租屋補助金」申請書
3.「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申請書
4.領據
5.查詢勞工保險資料同意書
6.居住處所(及租賃事實)查詢同意書
7.無工作切結書
想工作的人不用這個補貼也能夠找到工作,另外對其他地區的人沒有相對的補助也欠公平. (怎麼現在台灣動不動就補貼呢?國家財政欠債也一堆)
ThXDaD wrote:
F.Y.I.http...(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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