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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台灣的"居住正義"..


jojoyaro wrote:
一個無腦的都能當頭了...(恕刪)


一群無腦的人民造成的.包括我.....

kkmr wrote:
貪不貪那是王家自己的事情
我一顆鳳梨要賣100萬那也是我的事...(恕刪)


那行政院還去大賣場查價個屁?檢方用什麼理由來辦廠商囤積哄抬價格?

我越來越來懷疑跟這些人是不是在同一個國家,明明很多不能無限擴張的權利,卻被說成應該毫無限制,對法律無知到猶如搶糖吃的三歲小孩,是要怎麼跟三歲小孩解釋不能搶別人糖吃啊?




facebookAdm wrote:
所以大家可以舉手表決通過後,把你家拆了,不需要你的同意...隨便丟個幾萬塊叫你打包走人...
你如果不同意,你就是釘子戶????


事實上...
這根本不可能發生
因為都更法的規定的估價是不可能把你亂估

只不過估到七千多萬 王家就很不滿意(但是有興趣去搜尋當時那邊透天的價格就知道很合理)


覺得很多人都很愛舉極端的例子甚至牽扯犯罪的例子來說嘴

例如 多數絕強x你的女友之類的....

真的有點無言.....

這是國王的簽名檔

stephen02 wrote:
我搞不懂的一件事情是

如果王家參加了公聽會,也和建商談過了條件

那代表就一定要答應建商的條件是嗎??

...(恕刪)



如果王家有參加公聽會,而且積極的反對參加都更,相信就不會有現在的文林苑都更案成立了,
36戶也不會沒有房子可住.
但是,我們看到的王家並沒有在審議時表示反對意見,就算有後續也默不關心理會,造成都更案成立了,
鬧到現在,反而使36戶沒房子住,自己呢?房子也被拆了.

有法就要遵守,雖然法不一定會顧慮到所有的人,但是至少它是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吧!
在王家來看,都更強拆是惡法,可是在其他人中是惡法嗎?
為什麼都更強拆在變成王家變惡法,是否是王家自己造成的呢?
為什麼都更案成立前默不關心,更案成立後,才在那哭爸哭母的?

以上若有不對,煩請指正.
bar0402 wrote:
釘子戶的存在, 正是一個國家真正尊重民主人權的象徵, 幾百幾千戶的利益..
只要一人不願意, 沒有在以幾千戶利益要求下 要犧牲一個人的基本權利的...

bar0402 wrote:.
民主人權國家裡: 我不願意, 就是要被保障的...
王家只要願意, 一塊錢也可以不要, 這樣都是正義且符合人權精神的...
他們不願意, 別說建商不可以硬來, 公權力這樣"合法"強賣他們土地更是要不得!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喔 我知道了, 這不關公益, 只有建商的利益, 三十幾戶同意戶算的了什麼, 加上王家是透天的,
它們要去合併王家,還敢這麼囂張, 依法? 都更惡法.

bar0402 wrote:
就像西方國家, 罷工是司空見慣之事...
絕不會有人說因為你們公車司機罷工, "損害社會利益"這種沒民主常識的話...
會講這種話的, 不是專制國家, 就是台灣這種民主外皮, 專制骨頭的假人權國家!
我不爽工作就是我的意願不想工作, 你沒滿足我的薪水我就不上工, 天經地義..
國家沒權規定我一定得上工! 罷工權是天經地義的事...

它們會預告何時要罷工, 而且通常會維持最低運作.
而嚴重的時候政府會介入要求立刻復工..
政府沒有否定掉她們表達意願的意見, 同時必要時也會介入..

bar0402 wrote:.
其實建商也考慮到對自己最不利的狀況, 所以拆完王家後, 就趕快信託財產做脫產準備...

記得別篇有提到, 信託是規定的, 就是要避免建商烙跑, 怎麼到你手上變成脫產準備..
也難怪, 都更惡法. 什麼都是屎..

facebookAdm wrote:
講一句難聽,這是我家,不是你家,我在我家堆滿垃圾,我也爽...要不然,你搬走...

你可以試試看, 看會不會有警察跟衛生局人員到你家要求你清理..

kkmr wrote:
而是王家當初是有路可以離開都更的
你離開都更(而不是置之不理)

不懂你說的"有路可以離開都更", 是指 1. 他們有建築線,所以可以被排除 2.有辦法使自己形成可被排除的狀態?
如果是1.法院說不行, 王家說蠢法官,其實是可以. 那我說,王家律師爛透, 建築高材生都說可以,律師居然沒辦法說服法官.
2. 王家好像沒有朝這方向努力, 只有一邊談條件一邊嘴巴說不要, 最後拿不到一樓店面就全盤推翻.


民主法治國家居然還會定出一條這麼鴨霸的法律, 政府還說不違憲, 昨天到去聲援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民代不知道有幾個, 立委連署釋憲, 都連署完了, 到底何時要提釋憲??
它們到底在幹嘛, 或是另有隱情?
哈哈,討論這些都沒用.
自古以來就是拳頭大的人,說的話就是代表正義.
某個國家為了搶石油去攻打別人,這個就叫做正義.拳頭小的人,就叫做恐怖份子.

回歸主題,當政府&財團聯手要拆你家房子的時候,這個就叫做正義.
拳頭小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上網來抱抱怨,取取暖.
htcterry wrote:
哈哈,討論這些都沒用...(恕刪)


拳頭大的不一定就是正義
但說謊的人絕對不會是正義
說到"居住正義"就想到超高房價

小弟在想
現在的超高房價
是釘子戶造成的?
還是建商造成的?
或是投資客造成的?
根本是政府帶頭的?

何為因?何為果?

a2515125 wrote:
法律原本就沒有公平可...(恕刪)


台灣的法律只保護有錢人

一般小老百姓 要上班,......一大堆的
哪有那個時間跟他們鬥...


lelotw wrote:
那行政院還去大賣場查...(恕刪)

如果你覺得去查價就可以穩定現在物價叫有用那很好
可惜我們是民主自由社會
我個人認為是一點屁用都沒有
就像你說的政府有甚麼立場要廠商降價
除非動用強制力
否則那只是一種做秀(上個電視柔性勸導呼籲大家不要趁火打劫,然後就功德圓滿....)
強制降價
那只會捅了另一個馬蜂窩
另外不要再刻意或無心宣染建商與政府聯手搶人民的房舍
如果只要有錢有權就可以任意搶奪房舍
你以為台灣那些有錢人吃飽撐著拿高價去買房是蠢的嗎
不要再誤導很多對案情不熟的人民一起跟王家瞎起鬨了
如果你要挺王家請拿出政府建商弊端
而不是王家被趕走所以王家很可憐論調出來
完全沒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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