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都可以去申請釋憲, 但誰要去申請?內政部長都說都更法沒有違憲了, 北市府還要內政部去釋憲, 內政部會鳥北市府嗎?北市府不會自己去 申請釋憲嗎?2.北市府是依法院二審判決去拆王家的房子, 北市府只是依法執行, 無權決定要不要拆, 還什麼緩拆, 既然北市府可以決定的話, 怎不緩拆王家的房子?真的是沒有XX
就請立委民代議員把畸零地使用辦法-->改回鄰接畸零地不必合併申請,畸零地就永久保留都市計畫法-->改回不必強置納入畸零地合併申請建築法-->取消建築線規定如民眾說的,王家有私有產權,不拆不賣,記得簽切結書讓隔壁想都市更新就去都市更新吧至於被夾在中央的那戶人家,只能說心酸了,去哭大聲點要求市府同意重建如果隔壁都可以申請的出建築線了,咱們家也行吧或隔壁沒建築線都可以重建,那為何咱們家不行?(以上是如果修法通過,如王家說的法令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