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phire wrote:其實很的蠻不合理的管...(恕刪) 樓上說了"計算方式就是以路段率為加價倍數"!!!換言之就是被政府欽點到的路段就該加稅 星雲街既不是市中心也不啥甚麼大路也被欽點 我笑了!!
四、遇有爭議之解決方法 計算房屋現值的房屋標準價格是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經縣市政府公告後實施,因此納稅義務人對於房屋被認定為高級住宅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爭議時,如何解決?(一)單戶 納稅義務人對自家房屋被認定為高級住宅不服時,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提起行政救濟。(二)多戶因高級住宅是採逐棟認定,當不服戶數達到該棟建築30%以上時,經本處認為情節合理,則將委請公正單位鑑定,鑑定報告提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臨時會審議----請參照,若為大樓住戶,達30%以上住戶不服,將委請公正單位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