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多數決沒人拿來決定個人基本權利的...這真的是違憲......(恕刪) 只要符合現行法律下,個人基本權利本來就可以視情況剝奪的。不然怎麼會有死刑的存在。當然,你可以說這是惡法,那就申請釋憲,你有這個權利。不過,是否違憲的最終解釋權也不是在你我,不是你我說違憲就違憲的好嗎?
0l 酸民 wrote:只要符合現行法律下,...(恕刪) 其實"有釋憲疑慮", 為什麼要硬拆?這就是郝大市長的錯了..全台灣都更的案子一狗票, 卡在那幾戶的問題也不少..像台南市唯一一案就是如此, 你可以不拆的, 反正不會拿你祭旗的..台北市一向是最勇於跟中央對幹的地方政府, 台南市都敢不拆了, 你說台北市非拆不可..那還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連自己人都看不下去掛冠求去, (那幾位市府律師你總不會說他們是綠營的吧?)這麼明顯的事郝市長要裝什麼傻?何況若拆房子的郝市長是合法, 那現在下令暫緩都更的郝市長算什麼呢?非法市長???? 切!!!!
問對方要的到底是什麼?說不定 真得不是想要賺錢或者 經濟能力差 重蓋的時候就沒地方可以住又或者真得是獅子大開口其實誘之以利去推動都更或重蓋 真得是很笨!何不動之以情 平常關係就培養好點 知道守望相助 有歸屬感之後 再說之以理 事情會好辦多了!
黑色小老虎 wrote:問對方要的到底是什麼...(恕刪) 我們的建商哪是吃素的? 如果王家算是甲級刁民..那建商就是特級流氓了.. 我沒看過什麼建商是和善嘴臉的, 一個都沒有..不達目的, 絕不罷休, 甚至搞起官商勾結都不為奇...因為團體比個人更不道德, 商業道德在建商這種大咖商人身上..最多最多是裝飾門面的... 有被都更被拆房子的人都知道..只要建商搞定住戶, 基本上第一時間就會動手拆你房子, 以免夜長夢多...像王家只要建商願意, 可以輕易排除他們, 問題是建商怎肯? 抓住漏洞就給你死...雖說王家未必是什麼好人, 但建商這套可以拿來打死任何"釘子戶"有餘...包括你我...如果建商還懂得講人情義理, 那他就不會是吃香喝辣, 幾億幾億在入帳的..建商, 而是可憐的死老百姓了...
簡單估算,近50坪地算8000萬,350建坪算5250萬(建商蓋的15樓已經很扯了,小坪數也敢說豪宅????),地主應該分到8000/13250=60.37%才是,建商只能拿5250/13250=39.63%,王家沒分到210建坪左右就是被坑了,建商很會唬爛造價和壓低地價,地主拿6-65成-7成,建商拿4-35成-3成,這是極為平常的事,這個建商居然敢拿57%,真的郝強耶,台北的商業地是很貴的(建商自己亂喊上去的,要怪建商自己),很多商業地都是破500萬的喔,建商可能又會跳出來說裡地不值錢,但是人家整塊大合併後就是有臨到路了,建商還在個個擊破,會不會太衝康了啊,人家也有付你整合費用吧
小乖乖333 wrote:近50坪地算8000萬,350建坪算5250萬(建商蓋的15樓已經很扯了,小坪數也敢說豪宅????),地主應該分到8000/13250=60.37%才是,建商只能拿5250/13250=39.63%,王家沒分到210建坪左右就是被坑了, 50坪的地坪 可膨漲到350坪的建坪???一坪地坪不是只能膨脹5坪建坪權變是6/4分 合建是7/3分其他店面或租屋補償什麼的再談另外多出的那2坪 是建商自己花錢買道路用地或既成道路 或者養綠地 規劃公共開放空間 自己去申請出來的容積獎勵這個地主硬要去分 我覺得是有點貪了= =該賺的不給人家 到時候一拍兩散 大家都沒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