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hm wrote:
喔,就知道這麼一點東...(恕刪)
如果您真的那麼清楚那您說啊~
不回答就說別人如何如何....
不然就工讀生?打工的?
為反對而反對!
有因才有果!到因為果又那招?
不是王家人您也沒資格說什麼
而我也對事不對人~那您又在不高興什麼
算了~
我尊重您~但不代表我一定要同意您!
wirmmmok wrote:
「都更釘子戶」背後的關鍵奧秘 5分鐘包您看懂士林王家-文林苑都更案懶人包
在這篇文章中提到,"您以為禮貌說個「謝謝,不參加」就沒事了嗎?...2007年5月1日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核准,2009年6月16日事業計畫核定。這兩年間,王家連一次公聽會、審議都沒參加"
看起來真的沒錯,建商超級混蛋怎麼可以這樣亂搞!!
wirmmmok wrote:
口頭上的拒絕不代表法理上的拒絕,要拒絕這樣的一切,你就得參加公聽會、審議。不然就是放棄了自己表達意見的權力。這樣講或許還是有點難以理解,或許,我們可以用這樣的例子來解釋投票時,會分成贊成、反對還有廢票(無效票)。
audipower1 wrote:
到底什麼是理性?麻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