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市民,您好: 感謝您對本市市政的關心,有關您反映汐止社后乙種工業區內,設立大友、金和泰、振暉等三家之工廠一案,本府處理情形如下: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乙種工業區以供公害輕微之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為主,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但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一般商業設施,不在此限:一、第19條規定限制之建築及使用。二、經營下列事業之工業:......(十四) 瀝青之精煉者。(十五)以液化瀝青、煤柏油、木焦油、石油蒸餾產物之殘渣為原料之物品製造者。...」,在此先向您說明。有關於您針對乙種工業區設立瀝青混凝土廠之疑義,依據上述規定,其製造、加工過程中,非以液化瀝青為原料之物品製造、加工者,即可於乙種工業區內從事製造加工,設立工廠登記。若您針對現行工廠之製造加工過程中,有從事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之情事者,歡迎您向本府經濟發展局反映(專線電話:(02)2967-4324),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非常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敬祝 身體健康,事事如意。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林佳怡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5370
2012-03-08 15:25拍
從早上9:00以前就污染到下午3:25還在繼續,
為了環境,請大家幫忙檢舉!!
以下為檢舉網址,提供給各位:
行政院環保署:(可匿名檢舉)
http://ww3.epa.gov.tw/index.aspx
馬總統信箱:(個人E-Mail 信箱就可檢舉)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
朱市長信箱:(個人E-Mail 信箱就可檢舉)
http://talk.ntpc.gov.tw/indexEmail-1.jsp
李慶華委員信箱:
lee_ching_hua@yahoo.com.tw
為了南港汐止的居民生活品質,大家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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