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Karuru wrote:
媽媽説因為那是祖先遺留的,對我們而言是不勞而獲恕刪)
媽媽説因為那是祖先遺留的,對我們而言是不勞而獲
恭喜您.有位明理的母親!!!
你母親說的很對.........這麼大筆資產.留給後代....是禍不是福!!!
對於包租公.個人都是以企業經營的心態.再營運
簡單的說:就是"化煩為簡"
我從來不會想到要買老公寓.隔成幾間出租...提高租報率.更沒想過玩頂加....
例如:
3000萬如果拆成10間.每間成本300萬.每間月租1萬X12=租報率4%.
我就會直接選擇3000萬店面.月租金9萬=租報率3%的簡單管理.......
其實能夠成為.別人奮鬥的"起家厝"...這是我的榮耀......
如果..夫妻倆.不玩.不喝.不嫖.不賭.不毒.不黑心....這樣的人創業.我們不幫他.我想連神都不會原諒我!!!!!!!!
以北台灣現在的房價.不管是住房還是店面...買不起的人.一定是越來越多人. 租房會是很普遍的事情...........
福則禍兮.禍則福兮......主公屎!不一定就是福!!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