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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都更釘子戶的定義(工商時報文林苑)~~


lelotw wrote:
開馬路、蓋捷運、蓋公...(恕刪)


馬路,公園,捷運是誰的?


都更蓋的房子又是誰的?
反正只要利益喬好,就可以請市長幫你喊聲"拆!"

想也知道釘子戶是價碼談不攏,但... 老子不願賣不行啊?
現在可不行哩! 不賣我就叫市長來拆掉!
有人因為都更去訴訟成功了媽

沒有的話 還有啥好說嘴的

湯姆哥哥 wrote:
想也知道釘子戶是價碼談不攏,但... 老子不願賣不行啊?
現在可不行哩! 不賣我就叫市長來拆掉!...(恕刪)


你搞錯了!釘子戶並沒有喪失房子,也沒有賣,他還是會分到一戶在原地的房子,面積可能還比較大!

所以我還是搞不清楚你在不爽什麼?你是否可以用我給你的新事實再回一下?


一堆人搞不清 啥叫權利變換

搞到最後大家都想當關鍵1戶
湯姆哥哥 wrote:
馬路,公園,捷運是誰...(恕刪)
看了這麼多人的回應~
希望能有一些成功的案例真正參與過都更的人來分享一些經驗

有時候簡單的事其實可以用很簡單的方法
我的老家很幸運
參與都更的鄰居中剛好有一位會計算的人
他把可以建的坪數算一算
然後把市府獎勵得部分給建商
剩餘的依地主比例分回
依他的說法
市政府為了鼓勵都更美化市容所以祭出獎勵容積吸引建商參與
獎勵得部分就要給建商賺的
不然誰要幫你做這些事

其餘的本來就是該歸地主所有

只是後來建商貪
地主也貪
然後就變成大家知法玩法

例如
百貨公司舉辦買千送百的活動刺激消費
你拿1000萬給人家幫你買東西
結果人家用信用卡幫你代付,你除了百貨公司送的贈品以外連人家的紅利積點也都想拿
或是幫忙代購的人拿了1000萬買了800萬的東西
然後說200萬是代購費

但是這樣的條件也不是每個建商都能接受
但以這樣為出發點
除了原本主動來談的建商外(原本不接受)
我們又陸續找了2家建商
能接受才繼續往下談!!


以上資訊
希望對正在進行都更的大大們有所幫助








blue1829 wrote:
然後把市府獎勵得部分給建商
剩餘的依地主比例分回
~...(恕刪)


獎勵的部分應該也是按分配比率分給建商及地主吧
不是全部都給建商
至少我家目前的都更合約書上是這樣寫的
我也來分享一下我的意見

現在住的家是間40年公寓,地段也還不錯,8年前左右就一直有人要談改建,可是從來沒成功過

原因很多,概述包括:

1.想介入從中賺一手的掮客很多,用個沒人聽過或是某大集團底下子公司高層名號來談,什麼條件都不答應,
承諾也沒有,誰會相信這堆人
2.地主住戶本身意見也很多,很多地主各自結派找自己有關係的建商來談,想因此多分一杯羹的,還有面巷弄
的住戶想換臨路店面不然就不答應改建的這種奇怪想法都有
3.建商想要坳地主,條件開的奇差無比,把地主當傻瓜看,不含車位跟容績獎勵之前連建商7地主3都分不到,
車位地主只能一戶一個,剩下全歸建商;搬遷還有租屋補貼每戶都一樣,導致店面住戶根本沒人答應,那個地
主會笨到改建要自己貼房租的

我也陪著開了幾次會,發覺都是一直相同劇情重覆上演,不停演著讓人看不下去的鬧劇,最後簽同意書的人數:0

最近又有一家上市建商要來談,我連去都不想去;沒人想當釘子戶,但是改建都更也不能犧牲住戶來成就建商

gdjune wrote:
我也來分享一下我的意...(恕刪)


你這個都更案子根本沒有釘子戶的問題
因為條件差到大多數人都不會同意吧
所謂釘子戶應該是八九成以上的人都同意了
剩下那一兩成還再撐的才算釘子戶

看來你家離都更成功還有很遠的距離
或許也是建商精算過
這個案子的利潤並不高
所以不願意開高條件吸引地主參加都更
不過公寓要都更本來就比較難
透天厝的都更比較容易整合
但平均也要十年
更何況是公寓
站個樓關注一下吧,加油加油,衝吧衝吧
『受災戶』、『釘子戶』僅一線之隔嗎?
現在台北市那來的空地蓋新房子?(除了財團養地之外)
其實每個開發案都要與原住戶合作,
在這過程中每人都有不同意見建商本來就要整合,
一、如果建商很賤,隨便唬一個條件就要地主就範,
不然就成天拿強拆條例威脅、恫嚇,
該地主謂之:『受災戶』
二、如果原本合理的分配條件是一戶房屋、一個車位,
地主卻很貪心藉機會向建商要求3億、5億,
謂之:『釘子戶!』
結論:『受災戶』、『釘子戶』天差地別~(至少好幾個億…)
我想都更法令立意在此,如果建商真的給很賤的條件,
那其餘同意90%地主難道都不識字、不在意自己的權利?
那臺北市以後都立法保護老宅就好了,
廢掉『都市更新條例』、改立『老宅保護條例』~
都撥預算作老宅維護,這樣會不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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