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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kenliao5743tw wrote:
小弟就是那種要帶爸爸媽媽、老婆小孩、風水師再看好幾次的.....
難怪看了一年多都還買不到想要的.......

不過試問有多少人能看一次五分鐘就立刻拿錢斡旋甚至簽約用印?
買房子又不是在菜市場喊價,千百萬的交易對大多數人來說,有可能這輩子就這麼一次,
豈有可能五分鐘就能決定???

以我這一年多與房仲交手的經驗來說,能看一次五分鐘就立刻拿錢斡旋甚至簽約用印的,
99%都是投資客,而房仲也都不諱言的說他們都有固定幾個投資客在配合.....

如果我是房仲,而投資客看一次五分鐘就立刻拿錢斡旋甚至簽約用印的話,
我想我也不會去理那些對房價太囉嗦,又要帶爸爸媽媽、老婆小孩、風水師再看好幾次的自住客吧..

所以說,房仲和投資客一搭一唱,房價能不高嗎?


大大
我就是您文中
五分鐘買房子的人而且有兩間都是
說是投資
說是自住
都可以
本來都是想住的
後來還是原來的家溫暖就租給人家(捨不得離開父母繼續當米蟲)
不過兩次都是因為天災
一個北市淹大水
一個SARS

我覺得每個人心中對房價都有一把尺
當這個價錢
到了所設定的價位的時候
雖然還會想再殺低一點
但一但意識到殺不下去
就會馬上下訂金了

這兩間我都是晚上下訂金簽約
隔天屋主後悔


另外我也賣過一間伊寧街的舊公寓
當初才賣一坪18萬
我喜歡阿莎莉
所以直接開底價610萬(自己網路上賣)
要殺價的我都直接拒絕(直接在回覆時拒絕)
最後也是一週多就賣出
那個媽媽也是約晚上七點
我表明了不給殺價後
他就說他下訂金十萬
我就隨便寫張紙當收據給他
也是十分鐘就搞定了




同意,徵那個奢侈稅只是會對於小型、麥克麥克不夠的投資客有用,對於大型有深度(口袋)的根本沒起太大的作用,只希望政府是真的好好想想如何才能真的砍到該砍的人。
開版大說的很貼切
事實上就是這樣 好屋難尋
頭洗下去才會知道這裡面的眉角

那些只會拼命貼標籤的人 都是沒買過房的人
只會用自己狹隘的眼光與想法批判別人
要這些人說出些道理比登天還難

ujma wrote:
由於小弟本身已在台北...

但實際上,同時或滿足多個小弟上述所列的條件並不容易,如果你真的有認真在台北市看房子,就知道我所言不虛。房仲週六日準備要給你看的物件,10間裡面有9間你不會滿意,剩一間是價錢太離譜,先前已有人付過斡旋,價格也是砍不下來。等到你大概看了一個月後,仲介已經沒房子讓你看了,你會想試試其他房仲,結果端出來的還是一樣的芭樂物件,大多都是重複,根本也沒看的必要。接下來你可能要面對兩個星期才能看一個新物件的情況,很可能還是其他同業賣不掉的芭樂物件,你也早已看過。這反應了台北市好物件供給過少的現況。.....
(恕刪)


ujma大大寫的這段話完全就是我當初在找房子的寫照!!
我看了真是心有戚戚焉
在台中市和仲介看屋也是歷經這樣折磨過程啊

奢侈稅效果如何, 歷史自有公斷
不過, 有間好房子住真是很重要啊!!
政府還是繼續要加油啦

dove wrote:
感覺本篇並不是在說奢...(恕刪)


很讚成+1

版大應談的是 "目前房產現況",寫的也很貼切,只是跟有什麼稅似乎無關, 奢侈稅只不過引子~
嗯,根據我跟小綠綠買房的經驗,兩千多萬的房子,我斡旋只付十萬,如成交,三天內要付一成,並不是隔天馬上要付兩成喔!也會給你一點時間去籌錢的。
我是三年二次購屋
離前次購入也是三年
中間這三年都是找到時間就看
看的很累...但也累積了一些經驗值
只能說 好屋難尋
前後國內各大房仲品牌 我大概都有留過資料了也都帶看過了
一般仲介代看 都是從庫純屋開始看起
甚至在看時 前半年真的會荒 自己都會想 是不是好屋都是這樣呀(因為都看到一一些阿狗阿貓屋)
直到都看完一輪了 才開始有稍好的房屋出現


後來看到現在住的這間
從看到訂金的時間.不超過6小時

建議看屋真的不要急.寧可多花點間培養經驗值....但看到好的下手要快...

kenliao5743tw wrote:
以我這一年多與房仲交手的經驗來說,能看一次五分鐘就立刻拿錢斡旋甚至簽約用印的,
99%都是投資客,而房仲也都不諱言的說他們都有固定幾個投資客在配合........(恕刪)

小弟我就是房屋仲介,出手快狠準的自住客也是大有人在啦。
上星期才有個客戶是準備要出來看三間房子,看到第二間的時候就跑回公司等代書來簽約了。

應該說仲介的責任是幫助買賣雙方成交。
對買賣雙方而言,在安全的前提下速度應該要越快越好。
仲介並沒有比較偏袒誰。
每個仲介手上都會有幾個一通電話就出來看屋出價的買方,不管他是投資還是自住,重點是快速呀!
板大說的5分鐘就下手買屋的人,除了口帶深的投客資外,一般來說,一定是本來就對此區域有一定認識、並且本來就已經設定好購買預算的人...

假設你在這個區域已經觀察很久,也看過數十間的物件,你想要怎樣的物件,其實心裡面多半都已經有底了,這一帶的行情一定是自己可以接受,只是沒有中意的物件而已。

當這種前題之下,當有價錢與地點都符合的時候,為什麼還要等,當然是馬上下手阿!

結論:
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你準備好了嗎?

eileen0910 wrote:
嗯,根據我跟小綠綠買房的經驗,兩千多萬的房子,我斡旋只付十萬,如成交,三天內要付一成,並不是隔天馬上要付兩成喔!也會給你一點時間去籌錢的。


其實還是越快越好啦。
因為房子非常有可能不只一間房屋仲介在賣,如果同時有另一組買方看中您想買的這間房子。
只要他願意幫屋主賠10萬給您,他還是有辦法在你之前把房子買下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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