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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的事項~~~討論的過程~~~討論的結論~~~(其實都是人的因素)


討論的事項~~~~是裝潢工人的留宿(您當然希望管委會能通過您的訴求)(管委會只是接受事項的單位)


PS:畢竟這類問題比較少有~~所以也不能強硬要管委會去通過~~先自已用配套措施(切結書之類的)

相信接受申請的委員~~會覺得未來的新鄰居是有品質的人~~多半會通過

討論的過程~~~~這是最重要的~~過程中先以禮貌及坦誠為方式~~至少讓人覺得你有尊重社區規定


PS:見面三分情~~保持有禮不傲的方式~~不求全面只求半數以上通過~~左右上下鄰居送個禮



討論的結論~~~不外是通過~~~與~~~不通過~~~~


PS1:~~如果不通過的話~~只好硬著頭皮~~當個隱形住戶~~工作人員按時間換證~~晚間自行留宿


PS2:現行法規~~並沒有文字規定此項留宿問題~~只付於管委會管理之權~~

工作人員只要不犯刑事或民事~~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社區規約章條~~就OK

PS3:去研考您家社區規約~~~以備不時之需



總結::今年的規約如果沒有條文~~這屆管委會只能暫時訂規~~沒有法律效用~(看您要當好或壞鄰居而已)


申請坦白~~~待人有禮~~~~行事合法~~~~口不惡言(惡言會被告)(晚上11點後不要打電話到委員家)


恭喜新居~~~裝潢順利

如果自己買的房子

自己的親友家人能不能留宿

這樣的問題(前提是未影響社區安寧)

管委會都管的著的話

那這樣的社區................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好奇怪的屋主, 怎不請在地工人, 還大老遠從南部上來......
除了包住, 那你也包吃包車包採購?

Radium226 wrote:
請問裝潢時 有些工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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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 wrote:
屋子的所有權是業主 要給工人住
還要經過管委會同意?...(恕刪)

我們的社區管裝潢理規定裡有"工人不得留宿"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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