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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通過投機客會少掉一半 !!!


harrison_cheng wrote:
房地產漲很多人覺得是民生必需品,政府必須干預.問題是誰說一定要靠打房讓人民買的起呢. 租金不貴阿.買不起現在用租的多划的來.

所以問題的癥結就在大家都想買房,只是有些沒買的人就看不順眼現在的房價. 但是買不起就用租的阿. 如果租金很貴如同香港或是上海紐約等. 沒有選擇那還可以怪房價高. 現在租金這麼便宜買不起還不用租的,那真的是頭腦有問題. 這個跟小麥麵粉石油不同, 炒高了價格你還非買不可,不能先用租的.房價炒高的,就先用租的就好了. 政府只要提供平價住宅給買不起的人住.不需要用這種民粹式政策.
...(恕刪)


房子漲太多太快崩盤後的下場, 3年前才在美國發生...... 大家都怪Greenspan 2003才升息實在太晚...
沒有早一點防範未然...現在台灣政府壓抑投機風氣並沒有不好, 不然等崩盤了..只是付出更大代價...

台灣可不像美國有本錢, 只要印印鈔票就行



說要為年輕人著想沒有人有理由反對,
但這個政府的政策"怪怪的", 恐怕會害死更多一般民眾.
例如有人目前有2間套房, 一間是自用住宅, 另一間非自用,
若臨時想要換大間一點的必須把非自用的那間賣掉才能籌措頭期款現金,
但賣掉又得繳15%重稅,
變成卡在那裡動彈不得(不能換房子).
擁有2間套房的 "並非有錢人",
但這個有問題的政策卻使這類人"莫明其妙"的被修理,
個人估計這次年底大選將會見真章......
是阿,如果年中不通過此案,年底等著落選。。。。。這是廣大買不起房子的人的心聲。。。。
至於有兩套房子的年輕人,他在購買時就是投機客的想法,平常的人在置產與投資時會思量自己的預算與能力,不會以短時間高槓桿的操作造成現在房價高漲的假性買盤。

買了兩套房,兩年內又想買第三間大房子?這是買不起房的年輕人嗎?懷疑。。。。看來只是一個投機客想利用短時間不段炒作來換取大房。他踩著別人的痛點往上爬。既然是投機,就要有面臨市場變動風險的能力。

Razavi2020 wrote:
擁有2間套房的 "並非有錢人"...(恕刪)


都有兩間套房了

算是有錢人了啦

反正會一直漲

怕什麼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根據最近2~3年的氣氛, 為免通膨及中年養老的考量, 購屋置產已是形勢所趨之下很自然的考量,
買房本來就是由小而大漸進的, 這個理財邏輯對於近2~3年的氣氛來講並不為過,
而同年齡的同學因為工作成就好也都已擁有舒適大宅,
相較之下一個擁有2間中低價套房的中老年人不應該是政府急於要追打的對象,
政府不該為了照顧 28歲年輕人使之有房 就連累40好幾的中年人,
甚至諷刺一個40好幾的中年人說你已經有2間套房已經很有錢了,
殊不知所謂自用住宅可能只是便宜中古小辦公室, 沒有廚房,沒有裝潢,沒有隔間,沒有住家該有的天花板、沒有餐廳、沒有液晶電視,沒有微波爐、沒有浴缸,.......等根本不適合人居住的地方.......

照顧年輕人沒人敢說不對, 但一個40好幾中老年人不但受到"牽連"還被人出言"諷刺",
這是這個"怪政策"潛在民粹獨裁的地方,
年底一定會自食惡果.........
新聞:[財政部所擬的炒房特別稅是就持有未滿二年的非自用不動產課稅,稅率分別是未滿一年者15%、一到二年者10%。]

即使是套房,要求持有兩年以上再賣出並不為過。。。。


政策 大方向 沒有人有意見,
但制度"怪"就要調整, 而不是為了"單一目的" 就一意孤行,
還要考慮其他已經陷入其中的普通無孤民眾,
大家應該鼓勵政府很有智慧的"調整政策",
而不是鼓勵政府只是一味強硬, 變成像共產黨一樣的政府......

bis0815 wrote:
我本錢沒那麼粗啦,家...(恕刪)


挖~~
請問一下版大 是買在北市哪區阿 行情這麼好?!!
那你當初是找仲介買的嗎?
那最近打房政策狂丟的情況
看來有100應該趕快獲利了解喔!
lienly wrote:
對, 要大家持久......
忍住2年不中出......
.....(恕刪)


未滿18歲 不宜觀賞 !!!!

起碼等兩年後再..........
我的 Skype 帳號是lee4392要聯絡 可試試!!!
今天去看屋 正在跟銷售員聊到
政府這種隨便丟出的空包彈打房訊息,
其實只會打到:
1.菜籃族散戶型投資客
2.真心想買房 卻因為政府的消息 原本在猶豫又更加猶豫的自用族

就猶如股市一樣
真正的大咖 根本沒在怕的
講難聽一點 人家口袋深 人頭多
面對各項政策 根本就是兵來將擋 水來土淹
再者
房市跌 他們進場佈局
房市漲 他們拉高獲利 伸手縮手都是在賺
(但當然也有看錯行情的情況出現)


政府該做的是老老實實開放品質好地段佳的國民住宅
研訂審核條件 購買條款
也不用太為難阿 不用到大安區 信義區
要是中正大同區能有10年內不可轉賣他人 僅可供政府依房價合理範圍買回的國民住宅
投資客還有這麼好的行情去炒嗎
做好該做的事情才是重點嘛!
不是一附欺善怕惡的 只會打我們這種有心想規劃理財的小老百姓
畢竟 想靠房子保值繳貸款讓自己硬性存錢又有機會增值的心態
並不是一種罪過吧

個人淺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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