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容積保障
*1基地容積率在225%以下,5樓基地獎勵為建築基地的法定容積15%為上限;4樓則為10%上限
*2容積率在225~300%,5樓基地面積10%為上限;[4樓以5%]為上限----------------
˙迫切更新協助原則
*3已劃定的都更區但因環境因素[難推動],獎勵上限為15%-------?
*4整建住宅、平價住宅、災害受損屋、高氯離子或輻射屋,獎勵上限為50%------
˙公共設施補充
*5提出高於法定評定基準者,獎勵上限15%
*6住宅區提供公共廣場或綠地達規模者,獎勵上限5%--------------------------
˙適當規模住宅誘導
*7實施者將分回房地的20%規劃成室內18~30坪,獎勵5%------------------------
*8提供一定規模供市府作出租宅,獎勵以15%為上限
*9規劃老年住宅,獎勵上限5%
˙環境貢獻度
*10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並評估黃金級以上,獎勵以10%為上限---------------------
*11都市防災機能達規模者,獎勵以10%為上限-----------------------------------
*12規劃公共使用的社區活動中心,獎勵以5%為上限
依據獎勵容積原則
我有畫虛線的,大約是建商申請的獎勵?
2+3+4+6+7+10+11=100%
但我覺得建商不可能只申請這樣
應該要加入**5提出高於法定評定基準者,獎勵上限15%**
合計115%超過
才有可能100%
**********************
5提出高於法定評定基準者,獎勵上限15%--
有達人能解釋說明白?---
**************************************
>>雖然條件沒前面好,但至少能改建,若不與前面改建,連改建的機會都沒有~
>>我們前排倒是想自己改建,因全區都是商三560%的透天,土地100%持份,深度是要看面積,若可以隔出六七十坪見方的房子,不會很難看!
前面網友這個例子很貼近現實面,前面的臨路寬度是很重要的一點,除了這個之外,如果前面獨自先蓋起來,後面的即使是商三的使用分區,但可能因為面臨道路不夠寬,價值起不來就算了,可能連容積都會縮水很多,搞不好只剩下300%,那樣都不一定分的回去,
當然最好是前面的與後面的一起蓋起來,這樣大面積比較好規劃,申請的獎勵可以比較高,價值當然也會好很多~
mmchocolate wrote:
老舊公寓更新專案...(恕刪)
幾點分享
1、容積獎勵的計算是逐條審查,不是說這條挑出來打勾就給5%,那條符合就給10%,光
看字面上的意思就算是建築或都更相關業者都不一定知道這條能不能用,更遑論這個8月
2號公布的專案,裡面的細節跟評定標準根本就都還沒出來,看建商上面勾選出來的項次
有數條是不適用在您家這基地上的(但若是您家中是海砂屋,或這基地自民國八十九年起
已納入公劃十年以上仍未更新的話,那您列的3跟4是適用的,但也不會給到滿%)
2、誠如前面有前輩提出的,容積獎勵2倍,在實務上是不可能達成的,除了921受災戶,
或是海砂屋之外,從前沒有任何例子,未來也不可能有,這個專案所稱的兩倍容積只是口
號,核心的意義其實是"室內坪一坪換一坪",真要額外拿到容積獎勵的項目,其實都要
付出相對應的代價,如您勾選的黃金級綠建築那項,其實還要加上節能減碳措施;都市防
災機能那條,需要額外增設避難場所或是防汛池、儲水槽等。簡言之,羊毛出在羊身上。
3、您提到的高於法定評定基準者,獎勵上限15%,這是針對高於都更△F5的部分,高於F5
的部分才有獎勵,以您家這塊基地來說,有機會申請,但仍要看規劃設計來配合才行,就
算能申請,如上所述,不會給到滿%的15%。
4、最後一個部分,樓主您前述關於地主分回63.5%,建商分回37.5%的比例,對應在您的
坪數計算上,小弟建議您另一個計算脈絡:以整塊基地整體計算,而非前後排分開計算,
假設整塊基地更新後能蓋10000坪,那麼所有地主去分6350坪,剩下的建商實拿
3750坪,而地主這6350坪怎麼分,則視所有地主持有的土地在整塊基地中所占價
值的比例有多少,土地越值錢的,在這6350坪中拿到的越多,反之則越少。這是合建
分屋談到比例分配時一般比較通用的計算脈絡,若是像樓主您將每塊土地分開計算後再照
比例分配,最後地主分到的總坪數會超過6350坪,這樣一來就超過建商所提供的商業
條件了。
最後,祝您家能夠在您滿意的條件之下,順利更新成功,真理越辯越明,是否透明公開一定禁得起檢驗的
若有機會,您也可以號召所有住戶召開住戶大會,大家多找幾家建商來簡報招商,或許可解您疑慮。
小弟不才,有任何錯誤之處還請各位前輩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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