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ngo wrote:但事業計畫同意書--就很重要了..所有權變依此進行.. 請教a大.上次聽專家演說,其談到..最重要的事是與建商簽的"合建契約書",有爭議也是以這為準..另外,就我親身詢問過有爭議都更案的地主,就算事業計畫同意書權變不合理,如你提到共同負擔估價問題但是,最後還是以建商私下與地主簽的契約為主..不知是否有錯?
ysyyu wrote:請教a大.上次聽專家...最重要的事是與建商簽的"合建契約書",有爭議也是以這為準..另外,就我親身詢問過有爭議都更案的地主,就算事業計畫同意書權變不合理,如你提到共同負擔估價問題但是,最後還是以建商私下與地主簽的契約為主..(恕刪) 應該是最後還是以建商私下與地主簽的契約為主事業計畫同意書權變..是演給政府看..配合政策用來申請獎勵用的..最終也可用來請政府拆遷釘子戶用的以及拆遷補賞提存的法令依據等等
△F3:更新地區(單元)公告後,一年內 申請實施更新者,給予法定容積之百分之七之獎勵容積;二年內申請實施更新者,給予法定容積之百分之六之獎勵容積;其餘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規定,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時程內申請實 施更新者,給予法定容積之百分之五之獎勵容積。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指更新地區公告後!!就進入時程獎勵了!另外,權利變換並不是容積獎勵之一
alongo wrote:可搜尋 "都市更新建...(恕刪) ysyyu wrote: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指更新地區公告後!!就進入時程獎勵了!...(恕刪) 謝謝,alongo兄及ysyyu兄熱心說明,感恩!!對於都更我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看來我還得加把勁努力了解那些條文.
版主安安~我家也有房子正在談都更有幾點心得可以提供妳參考我覺得房子是長輩省吃儉用一點一滴生出來的我們讓長輩的老本快速增值不是很好?所以充分的審視而做決定是正確的除了廣大網友的回應外主管機關-都市更新處亦是一個很好的諮詢對象建商跟我談都更的過程中我會特別去了解分配條件怎麼算?實施者是誰?實施方式是權利變換或是協議合建?如同版上高手就分配條件指出,有人直接講坪數,有人是講比例都市更新的精神是鼓勵大家走權利變換全部都按照更新前後的比例做分配最沒爭議但是老實講我雖然知道權利變換最公平可是只跟我講比例我會有點怕怕的所以我跟我們家那邊的建商要求除了以權變來談比例也要給我最低保障坪數另外就我的經驗提供分配的試算也請各路高手不吝指教版主家的基地條件決定了分配條件爬文後看起來版主家的使用分區是住三225那這樣算起來A. 容積獎勵總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1.5倍或是0.3倍法容+原容積都更長官在審容積獎勵不可能給全額,所以抓個1.3倍B. 免計容積即俗稱的公設,就我了解較有良心的建商不會抓超過1.6這樣子的推算日後可供銷售面積=2.25*1.3*1.6=4.68假使是六四分,就是4.68*0.6=2.808也就是一個土地坪換2.808產權坪(已含公設,車位另計)平心而論,如果我試算的基準沒錯對方也真的願意給到一坪換三坪又有兩個車位(記得了解是否為平面車位)老實講…我覺得還滿不錯的耶另外實施者的話也要了解是否是正派公司是否有不良紀錄保固措施是否完善我的話都會去google建商的名字看有沒有甚麼糾紛實施方式就要了解到底是走合建還是走權變總之要做功課就是了最後我覺得還是要看你們家想不想要快點都更我家那邊都更整合拖了好幾年也聽過一堆建商進駐可是炒到爛掉的賠錢生意沒人做沒做成就是甚麼都沒有當然對我們而言就是維持現狀也沒甚麼不好但是真的就是看自己怎麼想~我現在就是積極的參與一有問題就打電話到更新處問我超希望有新房子的~不靠都更靠死薪水要有新房子好難@@”也預祝你的父母早日看到新居落成喔^^
感謝nicesandy的回覆,這幾天有和都更處和都更公司的人員瞭解過,心裡面多少有個底,不過小妹覺得都更公司某些地方還是有點說不清楚或是迷糊,加上也有用一些引誘的手法,感覺上沒有很好。不過就小妹自己的感覺,參與都更其實自己一定有風險,因為後來的變化是一定有的,加上很多東西建商不會願意跟你白紙黑字寫下來,同時都更公司也會以有近75%以上的住戶都同意這一點來突顯你的不配合,或是優惠會不一樣種種因素影響你,其實到後來對都更這件事反而負面印像大了些。最後一點,都更公司有告知,停車獎勵的優惠好像快要取消了,這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確認的消息呢?
神遊莎拉 wrote:最後一點,都更公司有告知,停車獎勵的優惠好像快要取消了,這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確認的消息呢? 逐年遞減,五年後全部取消。先前台北市幾個豪宅案,把停獎的事情搞成新聞事件,搞到監察院出面糾正。很多事情,扯大了就玩不去了。台北市停車不易,停獎在某些停車不易的地段其實是有討論空間的。但重點是如何落實公平公正與切合各地段實際需求(元大一品苑那裡有很多停車需求嗎?有多少人會去一品苑附近洽公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