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賣了生平第一間房子, 因為是第一次賣房子, 所以什麼也不懂
傻傻的聽了仲介的話, 簽了提前交屋同意書, 買方已於10月初住進房子裡了
買賣合約是寫11/1前交屋, 但到目前為止, 都還沒交屋
沒交屋的理由是因為買方貸款delay了
這中間, 我的仲介完全沒幫我, 都是代書在處理(我一直打電話催代書進度)
仲介也一附不關她的事, 很生氣的仲介說賠償問題, 結果仲介說叫我直接找代書, 不關她的事
(我的房貸一直延到昨天才清償,所以就要求買方需支付延遲交屋期間的房貸利息)
預計這週五要交屋了, 希望週五真的可以順利完成交屋
O.S. 服務費, 在一開始簽買賣合約時, 仲介就拿出一張服務費的讓我簽了, 從價錢裡扣
所以沒辦法用服務費來壓仲介... XD (是東X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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