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價值估六百萬元,每月固定給付兩萬五千元的生活費====>如果日後通膨,一各池上便當賣500元,帝寶每坪3000萬,大安區老舊住宅每坪賣500萬,兩萬五千元生活費不足以支付最低生活水平,這些老年人會怎樣?
這就跟年金險還蠻像的只是年金險是先拿一筆錢出來但這個方式是,錢(房子)後給同時可以解決老人居住的問題大前研一腦袋還蠻靈活的如果對年金險有暸解的話或許會比較贊同這個政策吧不過有土斯有財多少會影響這個政策壽險:萬一掛掉,有筆錢可以身後用年金險:活越久領越多,承保的風險就是「活太久」的風險試想:某甲現在60歲,手上有500萬,某甲本身沒有謀生能力如果你是某甲,你會怎麼花這500萬?每個月花2萬嗎?但萬一你活超過250個月怎麼辦?豈不是沒錢花了或許有人會說,那我活少於250個月,我不就虧了但保險不就是這樣嗎?保險花保費買風險,並不是花保費買回本要回本就不要買保險
社會福利?老人福利?拿自己的錢給自己養老叫福利政府作莊.每月支付2.5萬.且不動產市值要600萬以上哪700萬?800萬?900萬?乃至千萬上億也比照辦理每月2.5萬政府怎會吃虧!這還能說是社會福利嗎?那沒房子沒積蓄沒終身俸老人怎辦前幾樓還有版友提到不動產如果是山坡地等等如果抵押品(不動產)不限種類我樂觀的預見以後一堆袋地.畸零地.公告現值高於市價的土地行情看俏
vicjou wrote:這比錢莊還狠.連吐渣渣的動作都省了 這些老人沒有繼承人, 除非捐出去政府根本不用一毛錢就可以收歸國有這才是比錢莊狠我要是老人且無後顧之憂我會把房子賣一賣租屋養老過得瀟灑自在 65 歲以上且單身近貧...應該沒人要租給這種人生病了, 還可能要幫他付醫藥費到時在房間內死了...怎麼租給下一個人, 還要幫他付喪葬費用就算是租給親戚朋友走法律漏洞, 我都要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