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請問這是不是不符合行情的都更條件?

習慣孤獨 wrote:

另外還說要捐出1坪土地作公共道路建設????

沒聽過,很奇怪的說法....

強迫捐出吧??


你去看那你們邊的都市計畫圖,
說不定你們那邊中間有一條馬路經過,如果有,
可能就要把道路用地捐給政府,
但可能可以換一些建坪回來。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以我工作上的理解提供給版大參考

[舊違章建物]是要看是不是可以申請容積獎勵而定
不是的話,那只是建物的增建,按一般拆遷的補償

是的話,還有分要不要參與分配的問題,想當然是要參與分配的現地安置處理,
怎麼分配是按安置面積去算
安置面積以不得超過93.9m2為準(台北市平均水準)

違章安置戶可分配價值=(安置面積*2F以上平均單價)-應付擔費用
應付擔費用=安置面積*更新費用單價
更新費用單價=更新費用/更新後總產權面積
註:1.更新費用含工程費,權變費,支付工程和權變費用之貸款利息,管理費用
2.2F以上平均單價是估價公司估的

若是只領補償金出場的話,不合算就不說明了
hmm, not bad, 630%.......

59478 wrote:
我家在台北內湖,地4...(恕刪)
我家也跟你一樣
老實說這件事情已經搞得我老爸快瘋掉了
精神上的損失是無法計算的
告我們拆屋還地,這是哪門子的說法
相信法院會給我們一個公道的
相信老天有眼的
實際算法我覺得
因該要這樣算
權狀坪數至少一坪換一坪
土地是它們要收的因為要蓋得更高所以我們有權力把他一坪換成N坪
至少我記得附近好像有聽過一坪換四坪
我家權狀是一二樓70幾坪一比一
加三樓和後面至少還有100坪沒權狀的一坪四萬補貼400萬現金
土地換算一坪換四坪我家有七坪至少要還我們一百坪的權狀
加上我們在地住了幾十年感情無價
沒有好的條件誰願意換阿
畢竟我家是透天不是一般的公寓
爺爺留下的祖產誰願意隨便亂拆
拜託建商你們動動腦好嗎~怒!!!
momo880440 wrote:
我家也跟你一樣
老實說這件事情已經搞得我老爸快瘋掉了
精神上的損失是無法計算的
告我們拆屋還地,這是哪門子的說法
相信法院會給我們一個公道的
相信老天有眼的
實際算法我覺得
因該要這樣算
權狀坪數至少一坪換一坪
土地是它們要收的因為要蓋得更高所以我們有權力把他一坪換成N坪
至少我記得附近好像有聽過一坪換四坪
我家權狀是一二樓70幾坪一比一
加三樓和後面至少還有100坪沒權狀的一坪四萬補貼400萬現金
土地換算一坪換四坪我家有七坪至少要還我們一百坪的權狀
加上我們在地住了幾十年感情無價
沒有好的條件誰願意換阿
畢竟我家是透天不是一般的公寓
爺爺留下的祖產誰願意隨便亂拆
拜託建商你們動動腦好嗎~怒!!!



建坪70坪,土地只有七坪?
拆屋還地?透天怎麼會有拆屋還地的問題?
所以是說,房子的土地,有其他人擁有所有權?


如果你土地只有七坪,我想沒有那家建商會給100坪的權狀..
100/7=14.28,,就是容積率要1428%
商三容積率也才630%,加上獎勵容積率,移轉容積率,最高了不起到1500%左右.
剎頭生意沒人做!!
給你1428%,那其他土地持有人分什?建商分什?


不管都更,合建,建商基本上都是以土地坪數來算.
就是你文中提到一坪換四坪....
不過,,這應該要到住三之二(台北市)320%,再加上獎勵,才有機會.


像樓主那種土地,建物分開算,還是第一次見到..
而且樓主的地坪也才能換1.7坪建坪而己.


所以你的算法是70+7*4?,
應該只有7*4=28坪而己,因為你地坪只有七坪.
又或著照樓主的算法套入:
70*0.7+7*1.7=60.9坪.


對了~習慣孤獨~指出的虛坪的問題,我還不知道怎麼算回去..


習慣孤獨 wrote:
報告59478大大

1.7是預估值,要看最後登記的坪數
即所謂銷售坪
一般是1.65-1.75

這是因為很多是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的
譬如公設陽台雨遮等....當然有%的限制
但是這些還是算坪數賣...



回頭看到這篇,才想到.
建商分回給我們的容積率,是不是含虛坪??

那,,,,,那,,,,,實際就拿不到
法家容積率60%+獎勵容積率50%了!!

嗯~~
跟我爸提醒一下....

Drango wrote:
建商談了十年都還沒談成

Drango wrote:
我家這邊可以蓋到26層,我家才五層樓,建商還賺21層的房子

Drango wrote:
原本28坪的舊公寓含地下室加違建

Drango wrote:
誰要改建壓,建商都把住戶當白痴嗎?


說真的,除非你們家是自己蓋,不然改建絕對是不可能的

首先,談了十年,文章內連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率跟建蔽率都沒寫

建商賺21層這種非常不精確的估算,很難看出到底實際的狀況為何

再者,不合法的部份是不能算入改建條件,原因很簡單

因為房地分配是用土地乘上容積率換算出來的建坪做分配的

在沒有這種法律基礎下,是不可能有人任何建商會答應這種條件的

其實我倒不覺得建商把住戶當白痴,情況比較像是反過來,建商被當成白痴了

老房子使用坪數紮實,又有模糊地帶的面積可使用

除非是被旁邊的新建案放掉,不然繼續維持現狀是比較好的
momo880440 wrote:
權狀坪數至少一坪換一坪
土地是它們要收的因為要蓋得更高所以我們有權力把他一坪換成N坪
至少我記得附近好像有聽過一坪換四坪
我家權狀是一二樓70幾坪一比一
加三樓和後面至少還有100坪沒權狀的一坪四萬補貼400萬現金
土地換算一坪換四坪我家有七坪至少要還我們一百坪的權狀


改建計算只計算持有土地坪數,跟樓層權狀沒有直接關係
自己算算持有土地有幾坪在去計算
沒權狀的,不管是租的或是強佔的,在改建過程都是沒有用的
dove wrote:
改建計算只計算持有土地坪數,跟樓層權狀沒有直接關係
自己算算持有土地有幾坪在去計算
沒權狀的,不管是租的或是強佔的,在改建過程都是沒有用的...(恕刪)


這是理想,不是現實環境!

現實就是"使用空間"加上"樓層優勢",

這就是為什麼難談的原因!
not very agree.......

樓層當然有關係. 難道公寓4F的價格和1F同樣嗎?
用權利轉換的方式, 鑑價公司會給不同樓層不同價格, 這對你以後可拿回來的就關係很大了.
大家都同意1F最貴!

dove wrote:
改建計算只計算持有土...(恕刪)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