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彥 wrote:嗯!!我就看過我朋友的這種情況, 因為要結婚, 所以必須買房, 但是手上現金不足, 只能用寬限期來買房子, 他的薪水不高, 但是他很肯定某個時限內,會有一筆大錢拿到手可以還一部分房貸. 因為他是台積電的員工. (這是10年前的真實事件) 對, 手上現金還是越多越好, 誰都可能失業, 如果錢全去繳貸款, 手上都沒留點起來. 失業的時候房子馬上被拍賣.
窩克workmail wrote:台北跌10年80%政...(恕刪) 當初政府是為了救 銀行 才實施 寬限期, 不然台灣 民營 銀行應該倒光了吧~最近看 台北大安區 的法拍, 法拍喔. 居然一拍一坪80萬,如果一升息, 我看銀行又快出事了...
正面思考的話寬限期的出發點是好的不過也不可否認它會引誘很多"也許"沒辦法負擔房價的人不知不覺陷入屋奴的處境就跟方便的信用卡慢慢引導消費者成為卡奴的手法一樣(宮部美幸的"火車", 裡頭對於這種心境有很詳細的描寫)很多投資客都會利用寬限期來放大自己的槓桿用很少的錢, 很大的風險, 炒高房價再脫手所以我個人認為, 雖然寬限期有它的好處但是在醜陋貪婪的人性下往往造成的卻是令人搖頭的後果我個人買房也沒在用寬限期存夠錢再買, 衡量自己能力再買這是很重要的事銀行不該用這種小甜頭誘使自制力不佳的消費者陷入困境或是淪為投機客炒樓的工具
寬限期我覺得還好呀不是每個人都手上現金一堆特別是年輕的首購族群但不可否認蠻多投資客也會利用寬限期短期炒作房價這個銀行在放款的時候自己應該要評估風險吧比起寬限期我覺得三段式房貸才是風險更高很多外銀都推這種東西可是只有前六個月才是1.5後來的利率其實比一段式房貸高出很多有點當年結構債的味道等到過一年後利息跳上來客戶才會唉然後一堆申訴吵不完吧
komeokla wrote:這是有2棟房子以上才...(恕刪) 對呀 不是限定第二間房屋購買才沒有寬限期嗎一個正常人第一次買房 還是有寬限期呀那在那邊唉沒寬限期的 是不知道狀況還是投資客裝成第一次買房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