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真的很無言!

但也慶幸有及早發現,否則就要自己承受了!

當初如果能積極的解決問題(指建商),我也不會這麼生氣,
都是要對他們惡言時,才會去做,何必呢?
我必須犧牲我的時間去看著他們做事,想想......這又不是我的問題,
為什麼要我當監工去監督他們?
他們說:因為我們已經入住,裡面可能有重要物品,所以..........,
但我就該活該倒楣嗎?

148戶可能就我這一戶最嚴重吧?!也或許只有我這一戶,真是的
我想向建商要求賠償,因為已消耗我太多時間及增加我太多的壓力,
畢竟第一次買房就中獎,比買樂透還簡單!
我希望不要再有人像我一樣啦,祝大家幸運!
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是你,你會要求精神賠償或是其他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