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lenehsu wrote:
這點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現在人苦哈哈的才能買一間房自住,只有一間自住根本不能賣哪來賺不賺的說法呢?! 尤其最近看樂屋網感觸超大的,從去年年底一堆人買房到現在一堆房子被法拍,大家不覺得樂屋網上被法拍的房子愈來愈多了嗎?!...(恕刪)
其實,針對法拍屋的部分,如果是之前就買了房子,就算景氣不好沒工作沒收入,
那就該趁現在價高時"斷尾"賣屋,應該都可以把房貸清掉.(除非真的買到鳥地點)
怕的就是...很多人不願也不肯接受事實,總是拖到最後一分一秒,銀行都來接手了,那時想賣也不成了...
另外,自從921房市崩盤之後,貸款的償還方式已經改變,
不再是交不出貸款,房子丟回去就沒事,現在的做法是,拍賣後不足的金額還是可以跟您要回來!
當然啦...說穿了,這也是當時期因為"銀行"不堪虧損而來的....(也可說是小老百姓跑不掉的做法)
當年一震完,台中七期那邊震到不足十萬(那時豪宅區尚未成形),而那些房子,在更早以前,可都是預售十五萬以上的.
也就是說,當年一堆八成九成房貸戶,那時乾脆裝死被法拍,再換個人頭買回來,這樣一來一往,隨便就凹回幾百萬,
那呆帳怎辦?呵呵...銀行買單,銀行買不下來,那就政府收攤.也造成了後來的法令修改~~~
所以囉...真的不行那就該設定"停損時間",以現在的房價而言,
基本上還完房貸後還能拿回不少錢,就看當事人怎麼想了...
至於說地點的問題,舉個實例好了,幾年前兩個同事,大概都花了七八百萬,
一個買在內湖的國宅兩房的屋子(跟抽中的屋主買的),一個則說一定要三房,所以買在竹圍.
結果幾年下來,內湖那國宅已經到了三十多萬一坪,但竹圍?sorry,沒啥漲到.
這樣一來一往,剛好就差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