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itsai wrote:
如果有人肯只買室內坪數我是不反對賣給他
因為我只需要公設
就怕沒人敢這樣買
踏出家門就是公設了..
你只需要公設,但公設為全社區住戶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持有
你拿了區分所有權,但是還是要跟全體住戶分著用..
有錢,好像也不用這樣花吧..
bbe022001 wrote:
...所以所謂合理價是建立在買的人願意,賣的人同意的情形之下才會產生
一個建物的價位合不合理不是完全由買方來定價
只要會成交,就是合理
就算別人成交40,你成交50,如果你覺的這間有不可取代性
那就算是合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