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le1267k wrote:
舉例以一個地區而言,原本可蓋20層的大樓可增加到28層(加上其他獎勵容積甚至可以蓋到40層樓!),但附近的公園綠地卻不會增加,區域內建築及居住人口密度暴增,交通服務水準更隨之降低。都市防災空間不足、環境的壓迫感、惡劣的交通品質,高樓間相互影響的陽光、風速、空氣對流,都變成是市民們所必須承受沈重的環境代價。)
這個例子說的不錯,但是有誰會在意?在台北生活品質早就是個奢求...
首善之區大安區,人多路小單行道一堆,巷弄內人行道完全被公寓一樓加蓋霸佔掉,人都得走在馬路上..
一個大安森林公園可以把房價炒到翻掉,有誰在意過上面那些問題?
有位大大說的~停獎已是落日條款了,尤其在台北市更是不合理,
台北公共交通捷運公車系統已經到了一個水準,在台北能買新房子的會一定要靠"機車來代步"??
違法二次施工把這些空間改掉固然不對,但是這停車位獎勵容積更值得檢討...
更好奇的是,以後沒有獎勵停車位容積率時,又會搞出啥麼名目出來?
如果真的沒了停獎,建商得靠真材實料依法建屋只有兩個結果.....
1.以後新房屋會蓋的跟出租小套房一樣,共工空間很小甚至沒有,更別提啥氣派大廳,交誼室泳池啥的,
2.建商將會把那些空間成本再轉回給消費者,成本上升,未來新房子房價將再次漲過現在的新房子...
其實以台灣人做事的個性.....我看最後結果是是....
管他合法非法,等大家忘了這檔事,政府跟建商~你升官,我加薪,大家開香檳!耶!!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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