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hjui wrote:
如果你剛貸款600萬...(恕刪)
無論,這間自住的房子何時跌價
600萬就是要還,該還10年、20年就是得還
無論漲跌,房子還是一樣。
當你還完貸款之後,如果需要換屋,還是一樣要把原先的房子賣掉
再去買新屋,此時新屋也已經下跌。看不出有什麼損失。
當初次貸的原因,是因為在美國,如果房價下跌到不合理,這些自住的人
是可以兩手一攤,把房子丟給銀行。
但是在台灣,把房子丟給銀行之後,銀行隨便拍賣掉之後
差額還是會來跟你要。
這是法律問題。
今天翻開上一期的今週刊(我是長期訂戶),赫然發現"政府必須主動幫民眾解決問題,以捐地等方式協助建商變更地目(指的是士林官邸),通盤檢討研目前嚴格的容積率與建蔽率和台灣房價要國際化"等荒謬觀點,除了讓我對該雜誌之公信力喪失信心外,也不免要問,將房價透過媒體推升並與經濟成長做連結,最後到底成就了哪些人?房價的合理上漲應該反應的是區域內人民所得提升,而不是空洞的國際化口號,既得利益者不斷鼓吹島內房價遠不如上海,香港等一流城市,殊不知一般的老公寓或衛星都市,早已透過MOU或ECFA等空洞口號以及再不買就一輩子買不起的恐嚇氣氛暴漲到瞠目結舌的程度.在平均國民所得只退不進的情況下,當市井小民咬牙買房下去就註定往後二十年的消費力全部都因房貸而限縮,未來台灣的內需市場將因此一蹶不振,更別說當景氣反轉或是利率上升造成的金融壞帳等骨牌效應.
有一種似是而非的論點提到台灣房屋自有率高,打壓房價殃及的人數可能更多.如果漲價反應的是居住環境的提升與人民所得的提高應屬合理現象,否則將來當大家背了數百萬房貸買的房子是在工業區的"小豪宅"時,這些人再也沒有錢來你的店內消費,百業蕭條下房價不用打壓自然如自由落體般墜地.今日的主政者不能再以口才便給沾沾自喜,應以去M型化社會的長遠發展為念!
一個有房卻不願房價再飆漲的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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