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只有使用權跟有權狀是2回事的.公寓頂樓怎麼有可能會有權狀.........(恕刪) 大哥~看看我第六樓的發言,有的可是有權狀的哦~~我姐買的,頂樓含加蓋,可是有4張權狀~頂加蓋的部份,是水泥隔間,鐵皮屋頂的.2張土地,2張房子的...
sjoehsu wrote:那請教一下,像我家那...(恕刪) 如果他沒有權狀~~如果你家人沒有人簽使用同意書~~當然可以宣告你的使用權啊<----法律規定就是如此~~如果你很care使用權~~又溝通不來,,,就報拆吧~~頂樓是消防用地的~~到頂樓要經過別人家,,這樣子報拆,,理論上是會拆的<-----這不存在84年前,,緩拆的條件裡~Sorry~~補充一下,,你所謂經過別人家,,是指樓梯變成3F的室內空間嗎???如果不是室內空間,,報拆就不一定會拆的..
jackychen23 wrote:大哥~看看我第六樓的...(恕刪) 我有看到你的發言阿.只是你自己都講很奇怪嘞...或許是有變更甚麼或是建商的蓋法不同吧.這我不是很瞭解.水泥隔間.屋頂還鐵皮的?這那家建商阿.好怪喔..
嗯.嗯.有一種房子在多年前流行的蓋法.叫雙疊的.房子是樓中樓的.1.2樓1戶 3~4樓1戶.那種.我哥家在內湖.大湖山莊街那區就是這樣.機乎全部頂樓都加蓋.因為樓下住戶根本無法到達頂樓.到頂樓的樓梯在5樓的家裡.這是建商原本的設計.那這種設計因該就不在此限吧?所以頂樓必然可以加蓋?不過雖是這種房子但我哥他們卻也沒有頂樓的權狀呀?
sjoehsu wrote:那請教一下,像我家那...(恕刪) 您說的是那種一條樓梯從整棟樓前面往上走,中間不會掉頭再往上走的那種,從最上面的樓梯口可以看到1F樓梯口,那種要到樓頂必須穿過頂樓住戶室內的?有個親戚也是住這種的頂樓~
某些特殊的情況下, 頂樓家蓋是合法的喔!在早期法令還不是很完善的情況下,有些流程會造成頂樓被登記合法的產權,可以獨立買賣, 也可以抵押轉讓,像是地下室也會有一樣的情況,簡單的說, 去事務所調資料最快了!
一般四或五樓的公寓一定是一樓最貴 再來是有頂加的頂樓怎麼頂樓還比一樓貴 頂樓有加蓋也就是說已經蓋好了 例如有兩房一廳一衛一廚之類的看是把整個頂樓蓋滿或是蓋到一半或三分之二一般行情是加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假設那頂樓值550萬 有蓋好的頂加 差不多在七百出頭 就很多了樓主說的這個物件千萬別被唬了 重點是上面只是蓋一個棚子別鬧了 要多兩百萬??說真的 一毛錢都別加 買了也別想加蓋因為台北市的新違建隨報隨拆 就算建管處小蜜蜂沒看到附近鄰居一定會補你好幾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