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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被告 判拆賠7萬

不想再說 wrote:
之所以在法律上有緩拆的寛限期(其實不會拆),就是這個道理....(恕刪)



笑死
版上就是好像有仲介還是某特定利益人士在散播不實的言論


市政府不拆,那是你後台硬有本事(每個人都這麼硬嗎)
市府不拆,去法院打官司,打看看就知了

除非建違屋主有所有住戶的白紙黑字同意
否則屋頂就是共有,土地權狀上都寫的清清楚楚

民刑事上 就是一面倒
就是拆


不信邪的,可以聽仲介去買看看,鄰居沒安置好的話
官司打看看就知啦
可以去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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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fex168 wrote:
笑死版上就是好像有仲...(恕刪)


不需要這麼兇,我只是有買過(我家),和大家分享一下想法而已.

這是個老話題了,也許不到月經文,但至少一季被討論一次吧.

有興趣的自己搜一搜,前面有許多精彩討論,比你的情緒性發言強的多.

taifex168 wrote:
民刑事上 就是一面倒
就是拆(恕刪)


呵呵~一面倒? you sure?
連刑事都出來了.

唉~
sopp0820 wrote:
頂加->只要屋主有換過人-> 又變成可以即報即拆...(恕刪)


這不是事實.
寫這麼多....我也搞不懂了

到底新屋主買到的會有拆除問題嗎?

我記得是民國幾年前的增建都算OK

後來的都不行


剛剛有提到的一個問題若是購買舊屋(原合法之違建)
之後到底算不算是合法??
不想再說 wrote:
我只是有買過(我家),和大家分享一下想法而已....(恕刪)


方便讓有此困擾的版友,跟版大聯絡嗎,看一下版大是買了那個標的物這麼強
研究一下你這個個案
讓非法變合法,鄰居也拿你沒辦法

真想知道是怎麼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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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說 wrote:
這不是事實....(恕刪)


這是事實..我家鄰居剛報拆了我家樓上另一戶鄰居的樓頂(同棟大樓)

同意原住戶使用不代表同意新住戶

只要屋主有換 都可即報即拆.

我位於台北市大同區.


其實小弟覺得這只是幾個特殊案例啦,住頂樓的大大也不用怕你的家會被拆

平時只要做好 "敦親睦鄰" 四個字一般都是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事

如果你剛好買頂樓加蓋的房子,裝潢的時候就可以順便把樓梯間油漆一下,或是多出一點錢打掃樓梯

或是裝潢期間每一戶拜訪並送個禮品或是水果,一來彼此可以認識一來拿人手軟之後他也就不好意思再趁火打劫了

反正你的加蓋只要不要造成房子的結構安全,逃生安全....別人想要給你報拆還真的很不容易

不過還是不要去激怒你的鄰居,不然他如果錢多時間多就要告你到底,你就完蛋了.....

畢竟頂樓還是算整棟住戶共同持分的,如果真的要告,給你戴一個帽子告上法院....輸的機率很大

最後還是要說"敦親睦鄰".......最重要



買頂樓加蓋不一定是賭博, 因為鄰居想拆的機率通常不高.
很有可能永遠不拆......但法律上你站不住腳,因為你的一半房子是蓋在大家共同持分的樓頂.
總要提心吊膽,因為永遠有個把柄在鄰居手裡.
就算鄰居有甚麼不好,妳也不太能據理力爭, 因為你自己問題更大.....
而且如果鄰居換人了, 你全家人也要第一時間打好關係.送個禮品是免不了的.
否則萬一有甚麼行為讓鄰居看不順眼..............

唉~只是個房子而已,何苦把自己弄到這麼累.

想告的!刑事可以用竊佔罪,民事可以用不當得利、請求排除侵權行為。
直接去派出所就能告,不用去法院按鈴申告。
刑事案件申告偵辦速度很快,如果嫌民事太慢,就刑事民事一起告吧!!
只討論頂樓,很好奇買一樓的,佔據道路,停自用車,算不算路霸跟竊佔....
其他住戶都沒有"免費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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