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有壓 只是不想讓大家看 畢竟看了只會火大既然想看我就貼給大家看囉關於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固公司)辦理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取得國有土地之地上權,係屬該公司自行興建營運部分,依契約約定,該地上權及其地上建物全部得轉讓予一人,即不得將建物以區分所有方式分別轉讓予多數人。至華固公司自行興建營運之建物,所涉銷售價格或財務等資料,非屬契約規範事項,本署並無資料可資提供。謝謝您的來信!敬祝 健康快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敬上是不是很火大...
所以就是這個房子買的只是長租約,買的只是使用權,地是財政部的,房子是華固的,買家只是租客,免每年房屋地價稅,但每年要幫華固分攤地租,真的有人願意付幾仟萬去長租一個房子,還月月繳貸款,好特別的案子,這連地上權都不算!應該叫長租房。 joney4848 wrote:當然是有壓 只是不想讓大家看 畢竟看了只
Sarah Lee wrote:Fxxx……x-(,...(恕刪) 市府會管的是廣告不實,如果代銷誇大其銷售業績,就有不實的問題還有這個案子簽約也應該要實價登錄才對建商可能因為是使用權契約而規避實價登價之規定另外,代銷對外宣稱"不二價",若有相關證據顯示其不實,我相信"不二價"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賣不好,怎麼可能不二價其實這個案子評估價值很容易土地是向政府租的,你就用租的去評估如果算起來比租房子貴,你就不要用買的我先前已算過給大家參考等蓋好我相信會有一堆人搶著要租給你說不定華固沒賣完,會整批賣給資產管理公司到時候要租要買任你選先前銷售人員曾暗示本案地上權將可以適用新法分割給用戶,與財政部的說法完全不同不知各位大大是否也被暗示呢?
我猜測為何定價要如此高,而且堅持不二價,因為開價要衝髙,所謂三成自備款才能相當於營造成本,也就是蓋好時投資者能儘量利用三成自備攤平所有成本,而7成貸款就穩穩淨賺,否則7成由建設公司提供貸款,建設公司那來近百億資金借你,換角度想只是把7成獲利分20年收,還賺你利息,這真的很厲害,不過為了能賣得好,這蓋起來一定不會太難看。
gsshyu wrote:Soho區今天開始挑...(恕刪) 現場看來是只有二,三組客戶來挑車位,挑完車位就叫你換成訂單,價格給你2%的折扣,記得訂單要寫你想買的價格,不耍傻傻的寫他們的價格,按銷售慣例,他們要回去跟公司呈報,若公司不准,要正式回覆,最好是書面回䨱不同意你的議價金額以下新聞請參考,希望可以規範使用權預售屋,如通過,大家可以知道代銷開的的是否是實價,還是黑心價-----------------------------------買預售屋,30天內實價登錄2014-05-06 07:57【工商時報─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不夠即時的問題將獲改善!內政部昨(5)日表示,經與各界討論所獲共識,正著手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求委由代銷業者銷售的預售屋,須在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完成實價登錄。此修正草案,內政部將於近期呈報政院討論後,送立院審查。內政部官員表示,我國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於101年8月上路,隨後於10月中旬開放供外界查詢,希望藉由交易價格資訊的透明化,以健全房市發展。值得注意的是,不動產實價登錄雖要求不動產買賣須於完成產權登記後的30天內,向地政機關依實價登錄,但由於預售屋並非成屋,依現行法律,代銷業者僅須於全體預售屋銷售結案後30天內完成登錄即可,惟此時登錄價格已非市價,難以反映行情。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對於這個問題,過去幾個月多次邀產、官、學開會討論,近期已獲共識,各界多支持代銷業者須在與個別民眾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申報登錄,相較現行全體預售屋結案後再申報登錄,交易訊息將可更快揭露。王靚琇表示,地政司正著手修訂「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可望於近期呈報內政部通過後送政院討論,於本會期內送立院審查,一旦完成三讀,現行預售屋交易資訊難以即時反映行情的問題,將獲解決。不過,王靚琇也表示,現行預售屋除委由代銷業者銷售,也有些建商採自建自銷,由於建商並非不動產經紀業,現行實價登錄制度還是無法規範到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