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之前王家訴訟告的是市...(恕刪)
嚴格來講,是不敢再依照有問題的法律行事! 這是對的!
而這些問題,每個都可以否定文林苑案的必要及正當性!
法是重要的,但是法的正當性及執法的手段,卻比法律本身還重要!
法律若違背正義原則,嚴重影響到人民重大權利,那這個法絕對必須馬上停止進行。
強拆別人房子,強奪人家土地,來給自己圖利,本來就是違反最基本的正義觀!
你不要以為你搬出法律及公共利益胡說八道一翻,別人就不知道你在想啥? 你想幹啥?
這也是你努力快一年,文林苑毫無進展的真正理由! 王家跟反都更聯盟,比起你們的動作,
那是小巫見大巫,幾乎可以省略不計! 為什麼他們不動,市政府仍然堅持保障他們土地?
因為不管王家動作怎樣,保障其財產權,比起堅持郝好拆的都更,相對更為正義許多!
能得到更多百姓的支持!!! 市政府就敢冒著你說"違法"的風險做下去!
就像去年328以後,台北市政府完全停止或暫緩任何強制拆遷的都更案!
那是台北市政府的行政裁量,也是台北市政府從善如流,不是違法的行為,
尊重保障王家的財產權,才是保障人民憲法規定權利! 光是這點就足以對抗都更法了!
中央雖然敢說都更法不違憲,可是不敢幫台北市這種郝好拆背書,更不敢說台北市政府現在"不作為"..
是違法的行為!!!
所以,中華民國從上到下,中央到司法,沒有人會去批評市政府不繼續硬幹是違法的!
當然你一定不認同,因為除了郝好拆外,或逼王家就範外,你沒有任何其他解決方案!
台北市都更法本身及執行有什麼問題? 學者專家說得夠多了吧? 怕你不敢認真檢視罷了!
光是消防通道設計,及都更的執行問題,就有足夠理由讓案子回頭再審!
這也難怪,根據王家及褚家都更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