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k914170 wrote:
要變成廢地與否是王家...(恕刪)
有人鬧自殺其實也是當事人的主張與權利,可是公權力從來就不會只看看就好,坐視不管,而是一定會介入;要不然為什麼要為了保護畸零地訂出這麼個法律。
TO:bar0402
王家在眾目睽睽之下,敢說謊、敢打人、敢拿石頭丟人,也敢把違建蓋在鄰居土地上和佔用國有地。
你敢擔保眾目睽睽之下,王家就一定不敢公開獅子大開口?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這不是很對吧!? 政...(恕刪)
kkmr wrote:
所以你贊成建商或你家...(恕刪)
clark914170 wrote:
....依據袋地通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