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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除釘子戶是正確的


AES wrote:
人民的生命、身體、自...(恕刪)

憲法當然有保障的權利
是王家不提出的
南部高雄還是台南都有更複雜的自辦土地重劃
上面不僅有住人,還有工廠與墳墓
也是有人不同意
但是依法提出就可以免於拆除
就像台南南寧國中校門口對面的廟宇
就是沒拆,原地原分配
那王家呢
有機會保留啊
何必不在公告協商期間提出異議
若是有今天高等法院就不會判拆了

whterfox wrote:
如果你公司是大樓的話...(恕刪)


我自己的例子是大多數的人利益犧牲,而少數不想搬遷的成功。

我們的案子也通過法定門檻,還是失敗,所以我也沒話好說。

王家若是走正常程序,今天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他們也可以保留自己的家。

我記得那幾位不想搬遷的住戶,每次會議都有來,而也關注整個都更程序。

所以沒有人動的了他們,最後整個都更案報銷。

若是王家有照程序走還被拆,我想我會站在他們那邊。

若是沒有的話,我還是不會同情他們。


紅色小草 wrote:
王家就是自己為不出聲也沒關係
導致超過公告異議時間
那當然會讓都更程序走完備

建商既然都更程序走完備,依法高等法院當然判拆

我不懂反對的人在反什麼
或許是反馬吧
什麼都反

而弱勢不該是媒體再決定的
那36戶呢,誰是弱勢,王家或許也是
但依法自己不提出異議
活該

...(恕刪)


都跟你說了王家一開始就拒絕了
建商還是把他畫進去都更
又不是土匪?

跟反馬有啥關係
被害妄想症喔?
新聞說王家土地市值1.2億多
都更後所分得的市值約1.0多億

我只有一個問題:
要買別人的東西,不是應該用市值購買嗎?
要買別人珍貴的東西,要買別人不願意割愛的東西
不是要用高於市值的價格去購買嗎?

都更真是一個好制度
讓有錢人 可以大玩無本生意
讚呆了

鏟除釘子戶是正確的
把釘子戶抓去槍斃更是對的

建議原po趕快把台北的房產賣了
移民中國
包準都更夢實現速度快到無法想像
這是妳眼中有魄力的台北市政府所遠遠不及的

不要跟我說 都更是為了啥美觀 公共利益
就算全台灣的老建築都被都更完了
妳真的覺得台灣的街道市容就會變好了嗎?
立法不嚴 執法更不嚴

利益大才是都更的99.99999999%重點
其他都是屁

別傻了 好嗎?

tim30235 wrote:
我是無知呀~無知不能...(恕刪)



看了那麼多樓終於看到一個我認同的答案了

這位說的小弟認為頗有道理,拜託搞清楚

狀況好嗎?北市府今天只是依法行政,

你們有意見,不是說不行請去跟立法委員說

有學法律的都知道,台灣立委立法怠惰非常

嚴重不管哪一黨真的都是非常可恥!我不想

在這邊去評論王家人是否貪心與可憐只是

麻煩一下請去問一下公家機關人員,法律

這樣訂他們是不是就是要這樣去執行,那麼

多意見可以啊,修法阿!難道不是嗎?看了一

堆人一直看媒體在那邊鼓吹,還有一位大大

說甚麼王家就是很可憐才有一堆人支持他,

陳先生不也洗錢很擺明了,還是有很多支持

他的人SO....
隨便的藍 wrote:
都跟你說了王家一開始就拒絕了
建商還是把他畫進去都更
又不是土匪?

跟反馬有啥關係
被害妄想症喔?


所以就是王家沒問題囉?
話別說太滿

edwin23 wrote:
非常同意樓主的發言整...(恕刪)

edwin23 wrote:
當初台北市要蓋捷運和大安森林公園犧牲了多少人??
結果勒??現在這兩項設施幾乎和台北市畫上等號


這部分引喻失當
所舉兩樣建設為公共設施
與公益有直接關聯
其所依據之土地徵收條例
亦無違憲法第23條之規定

今天放任 無仁財團 + 無能政府 任意都更,

明天我們會被 無仁政府 + 無能區長 "國" 更

雖然少數要服從多數

但 無仁財團 + 無能政府 是不能代表多數人的

而且 10億 VS 2000萬

怎麼辦

隨便的藍 wrote:
你幹麻惱羞成怒王家一...(恕刪)


我沒有惱羞成怒,只是對散布謠言的很反感。

你有那屁股就去吃那瀉藥,我舉雙手贊成

以你回的留言來看你也不過是搞不清楚的人之一而已,
不用太武斷。

jedimaxima wrote:
我家已經在談都更了謝謝,希望趕快把釘子戶趕走不要影響都更進度呢

就是一堆人不瞭解台北市房地產生態硬是要來湊熱鬧



這位仁兄應該是怕這件事擋了他的財路....

不瞭解台北市房地產生態?!

我自小生在台北市,現在也還住在台北市。我有資格湊熱鬧吧!

台北市現在應該是努力將中低收入戶透過都更趕快趕走,建立一個真正高級的天龍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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