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根本沒要錢吧,只是老子我有錢,我在這那麼久了,我幹嘛要搬擺了.隔壁家沒錢,或是別人沒房住是他家的事,管我什麼事,我有錢我不想搬不行唷,就算全部幾萬個人都沒地方住也是他們家的事管我屁事,建商蓋不成,別人沒地方住,全都是別人家的事,別人的死活跟我無關....這就是現在許多人自私的心態這個事站在雙方的心態不同的心態當然都是不一樣,但是為了自己的私欲而害到引响到許多人,就值得思考了,現在的社會改變了許多,許多人都為了自己的私慾權利,而看不到大眾的福利..如果說因為少數的人權利就要引响到更多人,那是不是我騎車不帶安全帽,開車不綁安全帶因該都是我個人的事,我的死活關政府什麼事,他管我幹嘛,我健保勞保幹嘛要繳,做了二三十年的工作也沒去看過醫生,我幹嘛要繳這些錢讓其他的人去看病,所以我覺得事情還是站在大眾的角度去設想,或不是站在少數人自私的權利去設想比較好吧.
Jason K wrote:支持台北市政府!釘子戶早就該拆!王家人所分到的新房子價值據報導高達七千萬!誰説這叫做沒收充公?誰説他們會無家可歸?誰説他們只能拿到一點點補償金?台北市這種釘子戶可多得是!若所有都更案都要100%同意,我看都更案可以整個廢掉了!...(恕刪) 七千萬就想要在台北市文林路 買兩棟地坪共47坪透天? 兩億也買不到吧強買民宅 這不是搶劫是什麼郭元益才是釘子戶幹嘛不一起買了加了郭元益那塊不就更完整少了郭元益那塊根本就不方正 都更只做一半
alex5732 wrote:今天這個問題是很複雜,電視新聞裡有個丁字戶住戶說:我們沒去開會,就分4樓給我們。這應該也是個原因吧。分到不好的樓層。如果分到的是一樓店面,應該就沒那麼激動了吧。還有一個這裡很多人都義憤填膺的說人民有居住的自由,還引用憲法,好像自己很懂憲法。可是怎不引用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都更通常不是換間房子給你這麼簡單通常都是換算出一個價值給你你要挑大挑小高樓低樓固然有些限制但會找補給你
workcool wrote:跟著無恥媒體起舞把不...(恕刪) 因為有太多人不去了解釘子戶 硬是把釘子戶這個名稱冠到王家身上接著就產生了 多數的語言暴力 天真傻傻的 心中的那個正義就走偏了看戲的多 放風聲的多 實際上在乎這個議題的少這個已經不是錢的問題 是因為我們多數不是有錢人 所以我們用錢去思考這件事情"有這麼多錢 為什麼不搬" "台灣人天性的貪婪" "給你錢還不要 現在拆知道活該了吧"看了真的很難過 好在還是有很多人 縱然我們無法至現場聲援 縱然我們只能利用網路發聲但是這一切絕對不會是空想吧...